广东将省IV级救灾应急响应提升为III级救灾应急响应

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陈行 通讯员 粤应宣
2024-04-24 17:01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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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广东省减灾委员会决定于4月24日16 时将省Ⅳ级救灾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

据广东省应急管理厅最新消息,针对当前暴雨洪涝灾害,根据《广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广东省减灾委员会决定于4月24日16 时将省Ⅳ级救灾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

广东省减灾委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及时启动或调整本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落实落细灾害救助各项措施,及时准确统计报送灾情,妥善安置受灾群众,规范有序发放救灾款物,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快恢复灾区生产生活秩序。

编辑 杨渝嘉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桂桐 三审 张雪松

(作者: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陈行 通讯员 粤应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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