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规招生行为决不姑息!东莞教育系统开展阳光招生专项行动

东莞+
2024-04-19 16:34
摘要

明确三个“坚决整治”任务,提出8个“严禁”。

近日,为全面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工作,促进教育公平,东莞市教育局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和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成立阳光招生专项工作专班,加强工作统筹,扎实有效开展阳光招生专项行动。

一是出台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东莞市教育局印发《东莞市2024年中小学推进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三个“坚决整治”任务:坚决整治“暗箱操作”“掐尖招生”等现象,坚决整治社会机构、个人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坚决整治各类跟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关联的违规收费问题。东莞市教育局提出优化招生入学政策、严肃招生入学工作纪律、规范招生入学秩序、优化招生入学服务、完善群众信访办理反馈制度、保障特殊群体入学、开展专项检查督导等重点举措,明确专项工作目标,聚焦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进一步细化重点任务,确定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挂图作战,扎实推进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二是召开严肃招生纪律集体谈话会。东莞市教育局召开2024年东莞市教育系统严肃招生纪律集体谈话会,通过政策学习、集体谈话、签订阳光招生承诺等举措,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为阳光招生筑牢纪律屏障。会议特别强调严肃招生纪律的重要性,提出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加强招生重点环节排查,要求全市各镇街、各学校认真对照教育部和省、市有关招生入学的各项规定,针对招生入学中的重点环节,对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全面排查,坚决纠正各类违规行为。会议要求各镇街、各学校要加强组织学习,要参照市一级工作机制,成立专项工作专班,组织专题学习活动,加强严肃招生纪律专项整治,严格规范招生流程,强化全过程监管,对不实招生信息主动发声、及时辟谣、释疑解惑,营造阳光招生氛围。

三是规范中小学校园开放日(招生类)管理。东莞市教育局发布《东莞市中小学校校园开放日(招生类)活动指引(试行)》。指引对招生类校园开放日的适用范围、举行形式、举行时间、活动安排以及工作要求进行明确规定,并制定了《东莞市中小学校园开放日(招生类)负面清单》。要求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十项严禁”以及有关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文件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负面清单提出“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口头承诺或签订录取承诺书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公布、宣传、炒作学校中高考成绩和升学率等”8个“严禁”,一旦发现学校在校园开放日有违规行为,将责令整改、严肃查处。

四是加强阳光招生政策宣传和引导。东莞市教育局一直以来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招生政策规定,推进阳光招生,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目前我市各中小学校所有涉及招生入学的工作均在市教育局招生平台统一开展,严禁不通过招生平台进行私下招生、提前招生、协议招生,严禁学校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或选拔考试,严禁任何机构或个人以招生入学名义收取家长的任何费用,对违规招生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对于社会上、网络上出现的“考试选拔”“签订协议”“特殊渠道”“摇号保中”等各种招生信息及传谣,在此我们特别提醒您,警惕不法分子利用招生进行诈骗,自觉维护正常招生秩序,共同抵制违规违法行为。同时,印制阳光招生海报,发放给全市33个镇街(园区)、2255所中小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张贴宣传,线上线下相结合做好正向舆论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是建立违规招生接诉即办机制。组建主体由责任督学和镇校纪检干部组成的接诉即办小分队,建立迅速反应、快速处置、接诉即办机制。对违规招生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及时通报违规行为和查处情况。

六是组建“莞教先锋”阳光招生党员志愿服务队。充分发挥我市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开展“莞教先锋”志愿服务活动,结合我市本年度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安排,组建“莞教先锋”阳光招生党员志愿服务队,强化接线力量,及时处理群众来电,提升解答质效,快速响应,推动群众来电咨询直接答复,接诉即办。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