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龙岗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对涉及校园霸凌、毒品犯罪、强奸等情节严重、危害性大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惩戒,去年共批准逮捕涉嫌恶性犯罪的未成年人33人,提起公诉34人。
根据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关于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报告,该院去年共办理各类侵犯妇女儿童审查起诉案件170件200人,办理涉及妇女儿童公益诉讼检查监督案件23件,办案数量在全市各区检察院中均列第一。
其中,对于备受社会关注的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该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初犯、偶犯或者情节较轻、有认罪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依法慎用逮捕强制措施,积极适用不起诉制度。对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设置6个月到1年的考察期,检察官与司法社工共同开展精准帮扶,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改变不良习惯,顺利回归社会。与此同时,对涉校园欺凌、毒品犯罪、强奸等情节严重、危害性大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惩戒,该院去年共批捕涉嫌寻衅滋事、贩卖毒品、强奸等恶性犯罪的未成年人33人,提起公诉34人,形成震慑,不让年龄成为逃脱法律制裁的“保护伞”。
编辑 刘思凡 二审 麦苗茵 三审 赵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