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边事 | 上春山“夺笋”?小心,不仅违法,还可能“要命”

读特客户端综合
2024-04-11 18:18
摘要

春光虽好,管住手才最重要~

春雨过后,万象更新

喜欢徒步爬山的小伙伴

不难发现深圳山野间的

竹笋、蕨菜、野菇等

纷纷“探头露面”

不少“嘴馋”的游客

也开始“蠢蠢欲动”

资料图。图源:第一现场

近日,有市民反馈

在深圳阳台山、塘朗山、马峦山等

森林公园、郊野公园

有人采挖竹笋、摘蕨菜

图源网络

还有人发视频记录

炫耀自己采挖竹笋的成果

引来不少市民跟风挖笋

图源网络

那么,山野公园的

竹笋、蕨菜、野菇等

到底可以挖吗?能吃吗?

👇

公园春笋、蕨菜主要供观赏,食用或有中毒风险

在阳台山森林公园

山腰处的一片竹林格外密集

人要穿行其中,需要费不少劲

现场能看到

不少游客采摘过后留下的笋壳

而被采摘走的竹笋

个头其实都很小

有游客反映

最近确实有人为了“尝鲜”

上山挖笋

公园方面介绍,阳台山森林公园有不少竹林,确实发现部分游客存在无序采摘竹笋的行为,甚至有些人采摘完觉得不满意,就直接随地乱扔。

针对今年的采笋事件

园方表示

近期会加大安保人员巡查力度

在各大入口处劝导游客文明游园

避免采摘事件再次发生

据深圳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深圳市林长办”)介绍,这些竹笋的主要功能并非供人食用,而是作为观赏和美化环境的存在,营养价值不高,甚至可能残留为防止病虫害而喷洒的农药,食用后或对人体造成危害。

深圳市仙湖植物园管理处副研究员曾伟表示,这些春笋和蕨菜相对苦涩,随意采摘后食用,假如没有烹饪好,会让人中毒,产生舌头发麻的感觉。如果想吃新鲜的春味,去市场上采购会更好一些。

深圳市林长办:私挖竹笋涉嫌违法

私自挖取竹笋的行为

破坏了竹子的生长环境

大规模无序采笋、采后不予覆土

会伤害竹鞭、鞭根和鞭芽

将导致竹林不断萎缩甚至消亡

对生态环境的极大破坏

更重要的是该行为还涉嫌违法

深圳市林长办相关负责人说,《广东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进入森林公园的游客应当遵守公共管理秩序,不得有采挖花草、树根行为。违反此规定的,由森林公园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由林业执法部门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盗采竹笋数量较多的,可能涉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被处行政拘留等处罚

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非法实施采种、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等行为,牟取经济利益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264条的规定,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拒做“菇勇者”!警惕“要命”的毒菇

除了竹笋野菜

春雨时节冒出“尖尖角”的

还有各种野生蘑菇

然而,环境、气候的某些变化

会使蘑菇在生长过程中

发生变异,产生毒素

一旦误采误食

则会对身体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

且目前尚无特效解毒药

中毒的死亡率高

图源:深圳食药安办

据深圳市疾控中心介绍

深圳发生的毒蘑菇中毒

有近一半为误采误食致命鹅膏

也就是白毒伞所致


致命鹅膏(白毒伞)。图源:深圳食药安办

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副所长罗青山表示,致命鹅膏(白毒伞)的毒性极强,误食会造成严重的人体急性肝损害,而且这种蘑菇误食的死亡率高达75%。所以是非常毒的一种蘑菇。深圳市的白毒伞主要集中出现在每年的2到5月。

此外,白毒伞常生长于阔叶林地上,与山毛榉科的黧蒴栲有着共生关系

图源:深圳食药安办

疾控中心提醒,民间流传鉴别方法:“颜色鲜艳的蘑菇有毒”,“不生蛆、虫子不吃、味苦、腥臭的有毒”,“与银器、生姜、大蒜、米饭一起炒或煮后变黑色的有毒”这些说法,统统不靠谱。

在临床上,中毒入院的大多也都是靠形态、气味、颜色自行识别毒蘑菇的“老司机”。

罗青山表示,即使是经验十分丰富的生物学家,也需要专业的实验室仪器 设备,才能准确鉴别毒蘑菇是否有毒的。所以市民千万不能用自己所谓的成功经验,去辨别蘑菇是否有毒。

如何避免野生菌中毒?

这份指南赶紧码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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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温馨提示:

竹笋虽鲜

私挖可能会“惹祸上身”

毒菇看似诱人

误食可能“要命”

春光虽好

管住手和嘴才最重要~

(综合来源:深圳食药安办、南方+、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特区报、第一现场、坪山发布)

编辑 许家宜 审读 张蕾 二审 李怡天 三审 詹婉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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