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深圳市教育局获悉,近日,深圳市教育局印发《深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体育考试由现场统一考试和过程性评价两部分构成,总分为50分,考生须在以下三类考试项目中各选择一项参加考试。《实施意见》适用于2026年起参加深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自2023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起)。
根据《实施意见》体育考试由现场统一考试和过程性评价两部分构成,其中现场统一考试为36分,过程性评价为14分,满分50分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计算过程保留一位小数,最终得分四舍五入取整数。《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已于去年10月面向社会征集意见。
考生须在以下三类考试项目中各选择一项参加考试——
一类项目(12分):中长跑(女生800米跑/男生1000米跑)、200米游泳(不限泳姿)、4分钟跳绳(三选一)
二类项目(12分):100米跑、50米游泳(不限泳姿)、投掷实心球、1分钟跳绳、1分钟踢毽子、二级蛙跳、10米×4折返跑(七选一)
三类项目(12分):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六选一)
以上每类项目考试满分按100分计,三类项目考试成绩的平均分计为现场统一考试成绩,按0.36的权重(36分)计入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总成绩。各考试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另行印发。
过程性评价成绩=《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以下简称“体质测试”)成绩+体育课和大课间参与成绩+体育与健康通识考试成绩。
体质测试(9分):体质测试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执行。学生在七、八、九年级均须参加体质测试,根据测试成绩按等级赋分。当年体质测试成绩达到及格计3分,不及格计1.5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质测试计0分。三年体质测试成绩中如有两年及格且初三年级及格,共计9分,其他情形按照每年实际成绩相加计分。
体育课和大课间参与(3分):体育课和大课间参与每学年1分,按等级赋分,出勤率达到95%及以上计1分,70%-94%计0.5分,69%及以下计0分。体育课和大课间出勤成绩按照每学年实际得分情况相加。因正当理由未参加体育课和大课间活动,且履行正常请假手续经学校审核同意的视为出勤。
体育与健康通识考试(2分):考试方式为机考,实行开卷考试,题型为客观题,从题库中随机抽题。考试时间为30分钟,在规定时间内可重复抽题作答,取得分最高一次计分。考试内容为初中体育与健康课程应知应会内容,包括体育运动常识、运动人体科学常识、运动医学康复常识、运动营养卫生常识、急救常识等。
编辑 温静 审读 刘春生 二审 桂桐 三审 徐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