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网络上有传言称“河南商丘宁陵县一公厕现弃婴”“弃婴的母亲13岁”等相关信息。
网传信息截图。
对此,“商丘日报”2月21日通过微信视频号发布辟谣视频:2月20日,记者对此信息的真伪进行了调查采访,经求证宁陵县多个部门,证实该网传信息不实。另据宁陵县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网传“弃婴的母亲13岁”属不实信息。
据了解,婴儿母亲为黎某某(化名),今年23岁。2024年2月13日,黎某某与家人在宁陵县一商业广场购物时,感到身体不适,独自去了公共卫生间,随后发生因胎儿早产掉入厕所排污口的事情。经查,该不实信息系宁陵县程某某(化名)未经核实上传至网络。
“商丘日报”视频号内容截图。
健康科普
意外分娩应对小建议
事实上,孕妇如厕时生产并非“都市传说”。
据现代快报此前报道,2023年9月12日,江苏扬州的陈女士(化名)在丈夫陪同下来到位于扬州的苏北人民医院就诊,称自己腹痛。看病途中,陈女士疼痛难忍前往厕所,没想到在厕所内诞下一名女婴。原来,陈女士体形较胖,虽说怀孕自己却不知。好在医护人员紧急前往厕所处置,并将母女送往抢救室抢救。最终,母女平安。
一旦遇上意外分娩怎么办?别慌,产妇意外分娩后,产妇及家人要保持镇定,第一时间要拨打120,尽快求救最近的医院,同时做好以下三点:
一、尽量保证产妇周身的环境干净,同时消除产妇紧张情绪,确保母婴安全。
二、产妇需保持适当的呼吸节奏,待胎儿出生后,家属立即处理胎儿口鼻腔多余的羊水,并用温暖且干净的衣物将婴儿包裹起来保暖。
三、分娩过后脐带最好等医生来处理,如果医生没有及时到来,普通剪刀也应该用酒精或者火消毒后使用。
普法课堂
散布谣言者将承担这些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也规定,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捏造、歪曲事实;(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还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综合来源:商丘日报微信公众号、上游新闻、极目新闻、新闻晨报、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
见习编辑 刘兰若 审读 伊诺 二审 郑蔚珩 三审 万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