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单粤澳货物集报模式“一单两报”货物经拱北口岸顺利抵澳

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陈行
2023-12-13 17:20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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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2月13日,粤澳货物集中申报模式一单两报应用首单申报成功。

12月13日,粤澳货物集中申报模式“一单两报”应用首单申报成功。当日,首批内地出口供澳门鲜活商品通过采用集中申报模式“一单两报”应用经由拱北口岸顺利抵澳,这也标志着粤澳货物集中申报模式“一单两报”应用正式上线运行。

作为粤澳货物集中申报模式“一单两报”应用首家试点企业,珠海市一源进出口有限公司杨波表示,按照原有申报方式,企业需根据货物装箱单信息分别在粤澳两地申报系统手工录入内地出口集报清单和澳门进口申报单,且申报字段、基础参数、申报规则等要求都不同,出口供澳生鲜货物品类繁多、时效性高,对企业来说,其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

“该应用上线后,企业可通过导入装箱单的方式一次性完成两地申报录入,有效降低粤澳企业的申报量和手工录入差错率,大大提高集中申报模式下粤澳货物通关便利化水平。”杨波说道。

据介绍,粤澳货物“单一窗口”综合服务平台项目是由国家口岸办统筹指导,广东省商务厅(口岸办)、澳门特区政府经济及科技发展局牵头组织,并在海关总署广东分署、拱北海关及澳门海关、澳门统计暨普查局等粤澳相关单位的支持下共同推进的一项跨区域创新合作项目。

该项目首期应用粤澳货物一般贸易模式“一单两报”于2022年3月10日正式在中国(广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上线运行,并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落地推广应用,获得粤澳企业广泛好评。

6月以来,粤澳双方紧密配合,共同推动第二期应用粤澳货物集中申报模式“一单两报”的开发建设工作,该应用依托中国(广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集中申报系统和广东电子口岸平台现有资源,通过电子化、信息化手段为粤澳企业集中申报模式下货物通关提供“一单两报”服务,内地企业在中国(广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集中申报系统进行出口集报清单申报时,可同步转译生成澳门进口货物申报单,经澳门企业确认提交后可完成申报操作。

在此申报过程中,系统提供货物装箱单导入、自动拆单等便利性功能,原需由内地企业手工录入的内地出口集报清单必填项从29项减少至26项,而澳门企业在澳申报则无需再进行手工录入,有效提高企业申报效率。粤澳货物集中申报模式“一单两报”应用的上线,意味着粤澳“一单两报”应用范围拓展至内地供澳鲜活商品的出口通关场景。

编辑 冯思颖 审读 刘春生 二审 桂桐 三审 甘霖

(作者: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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