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河南郑州一段惹眼的网传视频走红网络,视频中蝶湖第十二大街的一座大桥上一女子夜晚拿鞭子领路,一男子戴黑头套、脖子拴绳跪地爬行。如此炸裂的一幕引来网友的关注与热议,纷纷表示:“还是年轻人玩的花呀!”
▲网传视频中的男子爬行画面截图
11月22日晚,针对网传“郑州一男子在桥上跪地爬行”的视频,郑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
2023年11月20日,一段“郑州一男子在桥上跪地爬行”的视频引发网络关注。我局立即展开调查,依法传唤涉事人员孙某茹(女,23岁)、余某达(男,20岁)。经核查,孙某茹和余某达通过网络认识。11月18日20时许,两人为寻求刺激,到蝶湖桥路边,孙某茹在前引导,余某达戴头套跟随爬行,被路人拍下视频发到某平台,后被大量转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孙某茹、余某达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5日。
▲“郑州平安经开”微信公众号发文通报截图
该事件经网络走红后,引发了广泛的思考和讨论。一些人认为,在追求个人刺激的同时,应该尊重他人的感受和社会公序良俗。还有人指出,网络的发展给人们的交流带来了便利,但也容易滋生一些不良行为和观念的传播。因此,加强网络教育和引导显得尤为重要。
事件中,孙某和余某出于“寻求刺激”的想法做出此类出格行为本属一己私念,但是其进行的“戴头套”“跪地爬行”等恶俗行为已经有违正常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加之该事件以网络短视频的传播方式走红网络,进一步扩大了所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郑州警方遂以寻衅滋事为由,对二人处以行政拘留。
个人娱乐行为不当,也可能涉及违法犯罪
北京观韬中茂(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瑞雨向记者解读了上述事件中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她表示,该事件中男女二人为寻求刺激在公共场合进行不当行为后被拍摄,并在网上被大量传播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因此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寻衅滋事行为进行了处罚。需要注意的是,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的类似其他行为,当事人或许认为不直接损害他人利益便可以为之。但是我们还需考量该行为是否违反公序良俗,是否将在公共场合或互联网上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尤其是给未成年人造成危害。因此即使是私人间的娱乐行为,我们也要注意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另外还需要分清的一点是寻衅滋事与寻衅滋事罪并非同一概念,一般的寻衅滋事行为危害程度不大的,将按照一般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而情节严重的寻衅滋事行为,产生了严重不良后果的,将涉嫌寻衅滋事罪,涉事人员可能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其实类似事件近年来多有发生,如今年3月海口闹市街区出现一女子将男子当成“狗”牵着在地上爬行,女子为惩罚男子用棍棒抽打;去年11月,杭州地铁6号线列车内一中国美术学院在校女子跪地爬行,引发多方关注。多数当事人均以个人娱乐、博眼球等出发点导致事件产生较大的不良社会影响并遭受处罚。
对于此类事件的发生,专家建议需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培养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增强法律意识和公民责任感。同时,也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和支持青少年成长,为他们提供更健康、积极的社会环境。
见习编辑 薛锦瑜 审读 刘春生 二审 李怡天 三审 詹婉容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国庆的红漫过鹏城街巷,中秋的月挂在深圳湾的夜空,这个双节,不必复杂,只需一次简单的 “比心”,就能把对祖国的赤诚、对家人的思念,装进深圳的每一处风景里。无论你在深圳何处,用手势“比心”,让国庆、中秋元素入镜,拍一张照片、剪段创意短视频,或是写下拍照打卡图文攻略,带话题分享出来,让你对祖国的爱、对家人的情,被更多人看见! 【本期话题】#双节在深比心祖国# 【活动时间】即日起至10月8日 【活动奖励】优质内容可获得“深圳盒子”、读特客户端开屏展示机会
00:03
#读特小记者#小镇上的风景
乡间小路
01:04
俯瞰蚝乡湖公园 中摄在线(记者 黄建华)图为10月2日拍摄于蚝乡湖公园,该公园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画面中能看到公园内有大片葱郁的绿地、波光粼粼的湖水,周边分布着多样的建筑,远处林立着高楼大厦,整体呈现出自然景观与城市风貌相融合的景象,展现出独特的城市生态之美。 据了解, 公园以"碧城枢纽·蚝乡新生"为设计主题,通过整合湿地景观、人行景观桥、生态驳岸等技术,形成水湿地、水舞台、水生岛、水花园四大功能分区。建设中保留原沙井发电厂改造为文创展馆,设置蚝壳墙、蚝壳水迷宫等特色设施,成为展示千年蚝乡文化的重要载体。截至2024年,项目已获得美国建筑大师奖、香港城市设计协会年度大奖等国际奖项。#读特小记者#
【图片动态】
- 友情链接: 深圳新闻网
- 粤ICP备10228864号
-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0917号
- Copyright @1997-2023 深圳特区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