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近日,因未按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李亚鹏及哥哥李亚炜被限制高消费,申请人为北京泰和友联投资有限公司,执行法院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消息即出,再度引发网友关注,相关话题再度登上热搜。
微博热搜截图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图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发布的限制消费令截图
相关文书显示,北京泰和友联投资有限公司曾出资6000万元对李亚鹏兄弟二人公司(丽江雪山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注资,并约定获得雪山公司10%的股份,项目3年开发周期届满后由泰和友联公司先行收回约定的固定权益收益4000万元。因李亚鹏一方一直未支付相关款项,泰和友联公司在催款无果后,将李亚鹏、李亚炜和担保公司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院一审判决李亚鹏、李亚炜向泰和友联公司支付4000万元及利息。
据企查查APP,丽江雪山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8年,位于云南省丽江市,是一家以从事房地产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2615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13426.5万元人民币。
丽江雪山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企查查截图
此前,李亚鹏等人在丽江开发房地产项目并与北京泰和友联投资有限公司产生纠纷,双方从2015年12月开始对簿公堂,该案件经过了6次庭审程序,其中包括一次再审程序和一次重审程序。
面对欠款争议,李亚鹏在个人微博上曾经发文回应。他表示,“欠债还钱,为自己的错误买单,天经地义,无需多言。”
李亚鹏个人微博的发文截图
作为著名演员,李亚鹏在2008年投身于商业领域,参与经营房地产项目,结果却陷入了巨额债务的困境。相关商业纠纷案件一直拖延至今,持续受到社会关注。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被执行限制高消费之前,2022年7月,李亚鹏在个人微博已经做出过一次回应。他表示:“作为一个公民,我坚决尊重法院判决并积极努力履行。”他表示,“我并未向对方借过钱,只是在项目公司生死存亡之际个人承担了公司给对方的承诺。”
(综合来源:李亚鹏个人微博、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红星新闻)
编辑 郑蔚珩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高原 三审 詹婉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