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至12月31日,光明区新湖街道联合光明交警在辖区持续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助推平安新湖建设。
此次整治内容主要包括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闯红灯、走机动车道、逆行、冲禁令、加装遮阳伞等常见、多发性的交通违法行为。行动中,整治队伍根据辖区交通特点,在辖区主要四个交通路口采取“1整治点+1宣教点”模式,现场通过“扫码看视频”等形式,组织有违法行为及途经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进行宣传教育,提升群众交通文明素养。
据了解,截至目前共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434宗,其中未戴头盔275宗(处罚70宗、警告205宗)、未上牌处罚98宗;走机动车道26宗(处罚9宗、警告17宗)、加装遮阳伞35宗(4宗,警告31宗)、扫码交通安全学习243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302份,派发宣传资料695份。
新湖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这样专项整治行动,实现‘电动自行车交通守法率、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人民群众满意度’三个提升,‘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涉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数量’两个下降,坚决杜绝涉及电动自行车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工作目标,努力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编辑 姚静霞 二审 汪新林 三审 刘琨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