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米某驾车行驶至龙岗区坪西南路时,车辆突然失控,与行人发生碰撞后继续向前行驶,直至撞到一个大门墙体后才得以停下,造成行人及驾驶员轻微受伤、车辆部分受损、大门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深圳龙岗交警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对事故情况展开调查。“在事故现场能看到,肇事车辆车头被撞变形,且因剧烈的撞击,导致其前挡风玻璃也被震裂。走近驾驶位,赫然发现在油门踏板的位置上,竟卡着一双拖鞋!”交警表示,这双拖鞋很有可能就是造成事故的关键因素之一。经初步调查,事发时米某穿着拖鞋开车,后经交警判定,米某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细节关乎生命,穿拖鞋开车看似小事情,实则隐藏着巨大的安全隐患。龙岗交警温馨提示,穿拖鞋驾车时,极易影响驾驶员踩踏板的脚感,导致驾驶员难以掌握踩油门或者踩刹车的力度,可能引发交通事故。驾车时请穿好合适的鞋子,切莫贪图凉快、方便,让脚“贴”在危险的边缘。
编辑 姚静霞 二审 刘春雨 三审 张露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