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爱同行,共护花开!宝安区检察院举办未成年人保护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
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燕 通讯员 胡聿琦
2023-05-31 13:58

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施行两周年之际,近日,宝安区检察院举办“法治大家行——‘未’爱同行,共护花开”未成年人保护主题系列活动。

5月29日上午,宝安区检察院检察官与司法社工组成普法团队,以情景剧的形式到宝安区星光学校向学生们开展防性侵主题普法宣讲,通过“一演一讲”的方式为学生们营造“沉浸式”的学法体验。特别是普法团队以真实案例为依托编排的《“住手!不准碰我”——触碰和视觉警报》《“勇敢说不”——独处警报》《“不要抱我”——独处警报》三部法治情景剧,以简单易懂的方式,向未成年人介绍了性侵的表现形式及危害,并手把手传授了应对方法,帮助学生看得懂、记得住、学得会、做得到。

当日下午,宝安区检察院检察官与司法社工组成的“普法讲师团”来到宝安区实验学校(集团)海旺学校,为两个班的同学带来以防范性侵、禁毒为主题的普法讲座。

“双师同堂”是宝安区检察院在未成年人普法宣讲中的首次探索,由检察官+司法社工结对同堂授课。一位是拥有丰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经验的检察官,一位是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及权益保护一线工作的司法社工,两者强强联合,实现“法理”+“心理”双向发力,理论与实务知识碰撞升华,多角度、多维度、全方位提升校园普法实效,达到“1+1>2”的效果。

在“双师同堂”普法宣讲的同时,深圳市宝安区实验学校(集团)海旺学校的另一个会场中,由宝安区检察院联合宝安区法院、宝安区教育局、宝安区司法局、宝安团区委、宝安日报社等相关单位共同举办的“法治大家行——‘未’爱同行,共护花开”检察开放日活动,也在如火如荼地开展。

活动中,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团区委共同为宝安区第一批未成年人协同护航学校授牌。首批五所学校分别是宝安中学(集团)高中部、新安中学(集团)初中部、宝安区实验学校(集团)海旺学校、宝安区永联学校、深圳市奋达职业技术学校。

接下来,宝安区检察院将继续联合区法院、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团区委等相关单位,探索未成年人保护新路径,不断创新校园普法宣传新模式,切实提升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成效,并常态化开展“法治大家行”专题活动,打造湾区法治品牌,凝聚宝安法治力量。

(宝安区检察院供图)

(原标题《“未”爱同行,共护花开!宝安区检察院举办未成年人保护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

编辑 钟诗婷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高原 三审 朱玉林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燕 通讯员 胡聿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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