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妇联多方联动助力受害女性维权
深圳特区报记者 王志明
2023-05-19 20:06
收录于专题:见南山·惠民

近日,南山区妇联家庭暴力防护中心收到辖区居民王女士送来一面的锦旗,对南山区妇联家庭暴力防护中心帮助表示感谢。

今年4月初,王女士遭到了同居男友的暴力伤害。家暴发生后,王女士及时报警,公安部门在对王女士受暴的案件进行了初步处置后,同步将案件线索转至南山区妇联。

因王女士在男友的店里工作,男友还一直未支付她工资,王女士没有任何收入来源,想出于安全考虑,搬离住所,也无处可去,也没有钱看病治疗。当时脸上青肿、眼睛充血、浑身淤青的王女士表现出非常无助、无力。

案件线索转至南山区妇联后,区妇联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先给予王女士家庭暴力维权指导,建议王女士尽快验伤,并根据王女士的实际情况,建议她前往南山区妇联家庭暴力防护中心求助,申请救急金。

次日,王女士来到了家庭暴力防护中心,工作人员帮其一起梳理分析,认为当下最需要解决的是安全保障、食宿和治疗问题,再同步进行维权。由于王女士情况紧急,工作人员先帮王女士申请了家暴救急金2000元,先治疗因暴力造成的眼底出血伤情,并鼓励王女士坚定维权决心。随后,为王女士安排家庭暴力防护中心公益律师,为其解答维权方面的法律咨询。

经家庭暴力防护中心工作人员指导,王女士到派出所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并前伤情鉴定医院验伤,法医鉴定结果为轻伤二级,该家暴案件已构成刑事案件,派出所向王女士发放了案件受理告知书,王女士也在工作人员的鼓励下找到了包吃住的工作,更加坚定了维权信心。

不少人认为,家庭暴力只存在于家庭之中,未婚情侣之间的暴力不属于家庭暴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附则中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这意味着有同居关系的情侣之间发生的暴力也被纳入家庭暴力,受法律约束。

近年来,南山区妇联联动多元力量,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反家暴相关机制,逐步建立家庭纠纷协调解决、家事纠纷人身安全保护协作、女童人身权益保障等机制,全面提升妇女儿童人身权益保护合力。

(本文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编辑 李依林 二审 汪新林 三审 王越胜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王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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