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探索④|深圳率先以法治引领保障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深圳市司法局
2023-05-19 16:48

近年来,深圳率先以法治引领保障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在绿色建筑发展上始终走在全国前列,截至目前全市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累计超过1500个、面积已超过1.4亿平方米,在2021年全国城市绿色建筑发展竞争力指数中排名第一。

培育行业典范:“四项创新”确保典型案例示范引领

建科大楼是深圳培育的绿色建筑行业典范。大楼共采用40多项绿色建筑技术,年节省常规能源约60万度电,减排375吨二氧化碳,获得国家绿色建筑创新奖一等奖等三十多个奖项,绿色建筑创新发展特色突出了“四项创新”。

创新绿色设计、建造、运营理念。强化共同参与设计、建造和运营,实现建筑本身为共享提供平台的目的,使大楼成为融合“本土化、低成本、低消耗、可推广”理念的绿色办公建筑。创新充分融合技术、环境、人文设计方法。基于各类人群感受、环境的影响分析,进行绿色建筑策划;基于实地检测数据进行数值模拟仿真分析,进行建筑、声、光、热、气流组织等方案设计;采用三维仿真协同设计方法,实现多专业协调配合。创新集成、高新技术融合模式。通过建筑体型和布局设计,创造利用自然通风、自然采光、隔音降噪和生态共享的先决条件。创新绿色运维体系,实现共享运营。引导大家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同时,养成健康的行为模式,从而达到绿色建筑设计及建造初衷。

绿色建筑条例:“五个突破”助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绿色发展”以及“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部署,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特区法规《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率先在立法上实现“五个突破”,持续为全国绿色低碳发展提供先行示范样本。

条例首次将包括工业建筑在内的全部建筑纳入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和运营的强制范围,并提出了比国家和广东省更高的绿色建筑等级要求,拓展了绿色内涵。首次以立法形式规定了建筑领域碳排放控制目标和重点碳排放建筑名录,建立建筑碳统计、碳审计、碳监测、碳公示等制度和机制,降低建筑碳排放强度和碳排放总量,促进了低碳转型。对室内隔声、空气污染、建筑能耗水耗等绿色、健康性能提出更高要求,提高了建筑品质。明确将绿色建筑的规划、建设、运行、改造、拆除全过程活动纳入法治轨道,夯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物业(运维)单位承担相应的主体责任,强化了主体责任。通过鼓励和支持绿色建筑相关创新技术的研发、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进一步激发绿色低碳产业的市场内生活力,推动了产业发展。

法治引领保障:“两手抓”确保治理工作全面均衡

深圳始终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通过“两手抓”,让工作不偏不倚,使得绿色建筑领域始终得以全面均衡发展。一手高标准推进住建领域立法。2022年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重点推动燃气条例、消防条例等法规以及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等四个政府规章的制(修)定工作。一手扎实推进住建领域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本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执法程序,动态调整处罚自由裁量权,及时发布执法指导案例,认真开展执法培训。2022年共作出行政处罚案件185宗,处罚金额约1200万。

编辑 詹珊珊 审读 曾锐 二审 邹远先 三审 洪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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