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南山区卫生监督所结合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联合区文体旅游局、疾控中心开展游泳场所卫生监督专项检查。
卫生监督员重点检查了游泳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建设、卫生许可证持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水质净化消毒与循环设施运转、浸脚消毒池使用、游泳池水及公共用品消毒、水质检测公示等情况。当天共监督检查游泳场所4家,疾控人员分别采集游泳池水质样品和浸脚消毒池水样品多份,后续将对检测结果进行网上公示。
此次检查中发现,大部分游泳场所均能做到亮证经营,场所入口处放置了禁泳标识,制定了卫生管理制度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但也存在个别场所未按规定公示水质检测结果,游泳池及浸脚消毒池池水余氯现场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和浸脚池设置不符合要求等情况。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开展现场业务指导,要求经营业主立即进行整改,并且加强单位自身人员管理,规范配药、投药,提升自身检测水平,保持泳池余氯值处于正常范围。
下一阶段,南山区卫生监督所将持续加大对辖区游泳场所卫生监督巡查力度,结合水质检测结果,适时对各游泳场所开展“回头看”督查。同时,督促经营业主加强行业自律,自觉做好各项卫生管理工作,为广大群众创造一个放心畅游的游泳环境。
编辑 刘春雨 二审 谭凤希 三审 周斐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