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顾问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过龙岗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本次修订着力在“准”“广”“顺”三个方面更好地发挥政府顾问决策参谋作用。
立足龙岗实际需求,《办法》明确了在战略规划、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城市规划建设、智慧管理及安全治理、教育事业、文体事业、医疗卫生、生态环境等九大领域发挥政府顾问作用,为龙岗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深圳东部中心提供智力支撑。
在顾问履职管理方面,《办法》细化了政府顾问活动的形式,详细列明了重大问题咨询、顾问交流活动等六大类顾问活动形式,且提出顾问日常可通过信件、电话、电子邮件、通讯软件等多种方式提出意见建议,通过丰富工作内容、拓展工作形式,使顾问能够更加充分地融入、参与到龙岗区各项决策咨询工作当中,为龙岗的高质量发展发挥“外脑”智囊作用。
《办法》还明确了由区发展研究中心负责统筹与协调,各领域牵头部门负责顾问日常管理与服务的两级服务管理模式。九大领域将各设一个牵头部门及若干参与部门,更加密切地沟通联系和服务政府顾问,使顾问能随时了解龙岗的最新动态和工作重点,推动顾问在各领域的决策咨询工作更加顺利地开展。
编辑 姚静霞 二审 谭凤希 三审 董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