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检察机关责无旁贷”。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加快建设“五个中心”重大任务,找准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近日,深圳市检察院出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从5个方面推出19项细化措施,力求以更优检察履职推进深圳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促进公正司法,切实保障律师权利
保障律师会见权,助力公安机关不断完善看守所网上预约、远程会见等信息化建设,优化系统功能。
保障律师阅卷权,加大电子卷宗、互联网阅卷宣传推广力度,多措并举提高电子卷宗制作效率。
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畅通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期间,辩护律师通过检察机关书面申请收集、调取证据的渠道。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推进开设律师投诉邮箱等工作,进一步畅通受理律师权益救济渠道。
畅通检察官听取律师意见的渠道,出台规范检察官听取律师意见工作规定,推动检察官听取律师意见制度化规范化。
聚焦服务保障,护航民营经济发展
保障涉企业社矫对象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进一步扩大涉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申请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执法机制成效,为企业纾难解困。
持续优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深圳模式,推进完善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探索将港澳联营第三方监控人加入名录库。
建立粤港澳大湾区九市海上跨境走私犯罪检察协作机制和海上联席会议制度,深化司法交流合作,凝聚打击跨境走私合力。
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了解企业的法律保护需求以及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积极回应企业“急难愁盼”诉求。
开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讲,组织侵犯商业秘密司法实务、剖析企业合规典型案例讲座等活动,提升企业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和能力。
立足主责主业,加强法律监督职能
加强检察机关与侦查机关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加大信息化系统研发建设力度,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优化升级。
加强派驻看守所检察履职,强化对妨碍律师执业权利案件的监督,在律师会见区域设置检察官信箱。
推进人民监督员参与民事检察案件听证、和解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强化对食品药品领域刑事案件侵害公共利益线索研判,在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时,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助力构建食品药品安全共治共建格局。
依法能动履职,深化司法文明建设
落实对涉罪民营企业负责人羁押必要性每案必查制度,开展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试点工作,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生产活动。
从严规范认罪认罚检察环节适用程序,完善认罪认罚自愿性、真实性保障机制,防止虚假认罪认罚。
充分发挥“律师志愿服务岗”和控告申诉案件简易听证场所作用,健全常态化开展检律会商机制,构建良性互动检律关系。
多元协同治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稳步妥善办理涉众型金融案件,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打击犯罪和追赃挽损并重,强化释法说理、沟通疏导,护航金融安全。
结合办理涉众型金融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开展释法说理等工作,印发办案工作指引,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类案办理。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记者了解到,深圳市检察院将牢记“国之大者”,护航“双区”建设,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找准检察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发力点,不断深化落实举措,持续强化协同联动,努力为深圳推进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提供坚实检察保障。
(原标题《深圳市检察院:19项措施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编辑 秦涵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张玉洁 三审 詹婉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