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被商业短信骚扰,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却不被立案;当你被虚假广告误导而遭受损失,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却迟迟没有处理结果;当你作为小股东,公司股权被转卖,大股东及高管全部换人你却毫不知情,应该通过哪种渠道维护自身权益……
近日,深圳市复议办选取近期在市场监管领域经常出现的商业短信监管职责、广告违法处理程序、股东复议资格三类典型案件进行分析研究,形成《我市经济发展领域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指导意见(第一期)》,推动市级复议案件审理标准化建设。
积极研判,统一标准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高速发展,行政复议面临经济类行政纠纷日趋复杂疑难、法律规定多头庞杂、裁判尺度存在差异等诸多新型问题,市、区两级复议机构可能存在“同案不同判”的情形。不一致的复议结果会使人民群众对复议机关实际解决行政纠纷的能力和效果产生合理怀疑,有损行政复议公信力。
近日,深圳市复议办根据工作中面临的实际情况,推出相关案件审理指导意见,指导市级行政复议及应诉部门统一裁判尺度,提高工作人员的办案能力和水平,推进市级行政复议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待条件成熟后再向全市复议机关推广。
持续深化,不断规范复议权确保公平正义
统一的裁判尺度、明确的法律共识是裁判质量的有效保障。审理指导意见的出台能够进一步规范办案人员自由裁量权,避免“同案不同判”现象,同时还能为人民群众通过行政复议渠道维权提供稳定可预期的结果参考。
通过一个个鲜活的案例,深圳市复议办在审理深圳市经济发展类复议案件过程中,积极梳理、仔细研判,归纳提炼法律问题和裁判要旨,形成相关案件审理指导意见,就是要确保行政复议结果的统一性,保障人民群众在每一件行政复议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定规立制,坚持完善制度护航高质量发展
针对深圳市经济发展领域行政纠纷的重点、难点、共性案件,深圳市复议办主动推进创新,建章立制,探索构建深圳市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指导意见机制,打造公开透明、稳定可预期的行政复议救济模式。
下一步,深圳市复议办将围绕市委、市政府高质量发展目标,持续深入研究分析,根据工作实际及时更新完善审理指导意见,不断加强对行政纠纷高发领域的梳理调研,全领域规范行政复议权,更好地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为深圳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护航。
【读特新闻+】
深圳市复议办相关案件审理指导意见
案例一:银行未经允许向消费者发送商业广告短信
李某总是收到XX银行信用卡中心发来的邀请办理信用卡的短信,但他个人从未在XX银行办卡或留过个人信息,遂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投诉,认为该银行未经允许向其本人发送商业广告短信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市场监管部门认为商业短信属电信管理机构监管职责,不属于其职责范围,作出不予立案处理。那么,市场监管部门不予立案是不是在推诿责任?
指导意见:消费者举报违法发送商业短信,市场监管部门当然要管,只是管的对象限于“短信息内容提供者”,而不管“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短信息服务提供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后两者归电信管理机构管辖,所以针对商业短信的举报市场监管不能一律不予立案。
案例二:投诉某广告违法,处理结果却姗姗来迟
李某举报投诉某广告违法,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在收到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才决定立案和告知李某立案结果。但李某认为,依据《广告法》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故认为市场监管部门程序违法。
指导意见:市场监管部门在接到有关广告的投诉举报后,应当按照《广告法》的规定在“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但此处“处理”并非“办结”,而是包括告知收到、受理、立案、不立案等各种处理方式。对于未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任何回应或者超过七个工作日才告知投诉举报人的,则是程序违法。
案例三:公司股权被转卖,小股东却不知情
吴某和朋友刘某共同出资成立XX教育咨询公司,其中,吴某占股10%,任监事,刘某占股90%,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公司由刘某负责经营,吴某只分红。1年后,吴某发现刘某已经将90%股权全部转给了李某,完全退出了公司的经营,并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了股权转让登记和公司法人、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备案。吴某不服市场监管部门所作的变更登记备案,向深圳市复议办申请行政复议。那么,吴某是否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寻求救济?
指导意见:商事登记若涉及股东自身股权或身份的变更,股东当然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救济。若不涉及,只是其他股东转让股权或公司其他人事变动,则没有利害关系不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救济。所以,公司变更不涉及吴某自身利益,吴某不可以通过复议救济,应寻求民事途径救济。
(原标题《深圳市复议办推出案件审理指导意见 以标准化复议避免“同案不同判”》)
编辑 秦涵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高原 三审 陈晨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带话题#读特小记者#在读特“鹏友圈”发布新闻稿,体验做一个读特小记者! “我是读特小记者,面对世界很好奇。我有新闻数不清,叽咕叽咕写不停~”爸爸妈妈们,你们的小记者,是不是也对身边大小事有着强烈的好奇心,有着旺盛的探索欲和表达欲呢?快邀请你们的小记者,勇敢地拿起笔,来读特“鹏友圈”撰写新闻稿吧! 小记者的眼睛里有大大的世界,小记者的才华会被我们看见!快来带话题#读特小记者#在读特“鹏友圈”发布个人自我介绍和新闻稿件,体验做一个读特小记者吧! 【本期话题】#读特小记者# 【招募对象】6岁到18岁青少年(小学到高中阶段) 【话题时间】2025年全年 【动态内容】800字以内,自拟题目,以身边发生的新闻事件为主题撰写新闻 【参选要求】①有效作品数量为每月1份;②参选者填写报名表一份 【版权提示】小记者在活动中上传的文字、图片、短视频以及其他形式的活动内容、知识性成果等,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著作权并不侵犯他人权利,并授权活动组织方将这些作品应用于相关活动,版权归小记者本人及读特新闻客户端双方所有。如发现抄袭、侵犯第三人权利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主办方有权取消参与资格。因抄袭等侵权行为引起任何纠纷均由创作者本人负责。 【报名流程】①关注“读特新闻”公众号;②回复“读特小记者”获取报名方式;③添加官方工作人员二维码;④将报名表私信工作人员;⑤工作人员将您拉进海选群;⑥将群内昵称改为参选者姓名 【发稿流程】①参选者在“读特”APP“鹏友圈”内注册账号;②更改账号名为参选者姓名;③带话题#读特小记者#在读特“鹏友圈”发布个人自我介绍1份,本人原创参与活动的新闻稿件1份 【入围奖励】①电子聘书1份;②账号将获得官方黄v标识,成为读特记者号;③被采纳的稿件将被收纳至读特“读特小记者”专题页面;④优秀稿件将会酌情给予稿费奖励
@铲屎官们,#携宠出行好物分享#开麦啦! 高铁能携宠,景区也友好,但各位铲屎官的出行装备跟上了吗?快来鹏友圈晒出你的携宠出行好物,无论是塞兜里的免洗脚垫、秒变豪宅的折叠箱,还是防社死的除臭喷雾,安利/避雷统统欢迎!带话题发布动态,一起解锁带毛孩看世界的快乐!晒好物+心得,优质安利直接上榜!
00:05
《2025人工智能发展白皮书》发布,深圳人工智能相关企业数量居全国第三
00:14
#读特小记者# 在大梅沙海滨公园外,竟然有一架直升机嘟嘟嘟嘟地降落🛬到地面。🚁 直升机周围有绿化和灌木。 要知道,直升机通常用于运输、救援、观光等多种用途。 莫非这是用于观光的?真新奇!#读特小记者#
00:35
脱了制服,藏装一样可以驾驭👍💐
- 友情链接: 深圳新闻网
- 粤ICP备10228864号
-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0917号
- Copyright @1997-2023 深圳特区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