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深圳在全省率先推行生态环境包容审慎监管执法
深圳特区报记者 窦延文 通讯员 王孜
2023-02-21 09:38

近年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市生态环境局”)始终秉持“执法为民、依法行政”的行政执法理念,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着力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不断追求更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制化营商环境。近期,市生态环境局继往开来,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率先出台《关于推进生态环境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紧紧围绕“规范执法、创新执法、包容执法、监督执法、优化执法”等五项原则,明确规定了二十条具体措施,系统化、规范化体现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原则,助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规范执法行为,创新执法方式  

为统一执法标准、提高执法效率、打造严格规范的高水平行政执法队伍,《意见》对依法检查、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信赖保护制度等规范化行为提出严格实施要求,对差异化监管、协调联动、非现场执法、说理式执法等创新性方式作出指导,要求执法人员对企业进行分类分级监管,杜绝 “一刀切”。

“综合查一次”清单制度是本次《意见》中实施的重点内容,在同一时间对清单内企业进行多个执法主体联合执法检查,除特别情形外,年度内原则上不再对其单独检查。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能一次查完的,绝不重复打扰企业;能提前通知企业检查信息的,绝不搞突击检查;能通过非现场的方式完成执法活动的,原则上不再进行现场检查。”

建立容错机制,强化执法监管  

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市场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往往也是法律意识较为欠缺、抗风险能力较弱的群体。对于这类营商主体,如果不经区分情节轻重一律处罚,很容易成为压垮企业的“稻草”。为切实保障企业的生产经营权,为企业提供更合理友善的发展环境,《意见》从推行“观察期”制度、减免责清单制度、健全公开道歉承诺从轻处罚制度、建立环境信用修复便捷通道等四个方面入手建立容错机制,对符合相关情形的企业给予从轻处理,使扶持企业在自觉尊法守法的同时不影响发展。市生态环境局结合深圳市生态环境领域实际,规定了可以给予观察期的企业、情形,且明确了不适用“观察期”的具体情形。

《意见》还针对如何强化执法监管提出两条针对性的措施:通过“直播”式执法,让更多的公众能够参与到执法过程中来;监督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的同时提供承诺书,保证执法人员的执法行合法、公正、公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自身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优化执法服务,助力企业纾困  

优化执法服务是本次《意见》中体现对当事人权利、企业平稳运行负责的重点,包括加强当事人权利保护、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开展企业环境管理帮扶指导等内容,将执法与服务深度融合。执法人员在依法执法的同时,也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各类环境问题、树立环境保护意识、自觉尊法守法、及时了解各种优惠政策,更有效地帮助企业的纾困解难。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严格落实《意见》要求,根据实际的执法情况和企业的诉求,不断完善《意见》内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温度又有力度,为企业的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原标题《让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深圳在全省率先推行生态环境包容审慎监管执法》)

编辑 黄小菊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高原 三审 张露锋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窦延文 通讯员 王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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