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药械通”落地近两年,辐射范围持续扩大,受益患者也越来越多。多名在深省人大代表和住深省政协委员在省两会平台上共同关注这项新政,建议授权深圳将“港澳药械通”扩大为“全球药械通”。
2020年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发展工作方案》,这一监管创新举措也被称为“港澳药械通”政策。新政允许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开业的指定医疗机构使用临床急需、已在港澳上市的药品,以及临床急需、港澳公立医院已采购使用、具有临床应用先进性的医疗器械,具体由广东省政府负责审批。自2021年该项新政落地以来,已引入包括首个药品“抗D免疫球蛋白注射液”、首个医疗器械“磁力可控延长钛棒”等在内的20种药品、13种医疗器械,1000多名患者获益。
省人大代表、深圳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祥认为,这项政策取得很好的成效,但也存在审批慢、获益范围窄等问题,应该进一步“提速”“扩容”。建议省药监局、省卫健委等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优化“港澳药械通”审批流程,将现行的由省卫健委审批指定医疗机构、省药监局审批指定品种的离散式双入口审批模式,整合为单一入口的一站式“联合审批”模式,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同时,将政策受益者从港澳医疗卫生服务提供主体按规定以独资、合资或合作等方式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开业的指定医疗机构,扩大到9市辖区内的所有公立医院,让更多人民群众获益。
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清单中明确列入“放宽国际新药准入”改革事项。省政协委员、致公党深圳市委会副主委孙湧建议,在已经实施的“港澳药械通”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放宽国际新药准入”改革,在深圳将试点范围从“港澳药械通”扩大为“全球药械通”,让更多国际新药、先进医疗器械进入内地市场,惠及更多患者。
(原标题《在深省人大代表和住深省政协委员建议授权深圳将“港澳药械通”扩大为“全球药械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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