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评 | 每个家暴现场隐秘的角落都可能有个受伤的孩子要保护
读特评论员 赵强
2020-07-31 00:22
收录于专题:特评

每个家暴现场,都可能有个无辜的孩子躲在隐秘的角落瑟瑟发抖,身心受伤。

2015年全国妇联的一项调查表明,我国2.7亿个家庭中约有30%存在家庭暴力。按每个家庭平均一个孩子计算,我国有近9000万个孩子亲眼目睹过亲人间的施暴过程。

这不是中国特有的现象,而是世界性问题。联合国发布的《2013暴力侵害儿童全球调查报告》表明,全球每年约有1.33亿至2.75亿的儿童,亲眼目睹过发生在其父母之间的某些形式的暴力行为。

研究表明,亲眼目睹家暴的孩子,其情绪、认知和行为等反应与直接受暴儿童相近,心理创伤程度不比后者轻,影响可能更为深远。前一段时间热播的网剧《隐秘的角落》,改编自紫金陈的小说《坏小孩》,剧中的主人公朱朝阳,据作者说就有自身童年的影子——是家暴的受害者。现实中的紫金陈要庆幸自己有写作的爱好与专长,可以通过文学的形式转移心理阴影,进行自我救赎;而其作品中的朱朝阳,却在隐秘的角落里永远走不出来,遇到不好的机缘,走上了罪恶的道路。

朱朝阳的遭遇不是偶然。长久以来,目睹家暴的未成年人所受到的伤害常常被忽视,他们所受到的心理创伤得不到及时救治,心理上阴影越长越大,朱朝阳的命运悲剧就成为以各种形式与方式显现出来的必然。

再如,近来闹得沸沸扬扬的“杭州来某某失踪案”,最终结果有些不出所料,是枕边人突下死手。这个案子被无数蹭流量者炒成了“网红事件”,然而对于来某某十一岁的女儿来说,这个事件却是“生父杀生母”的人伦悲剧,事件的曝光度越高,这个无辜女孩受到的伤害越大,但是又有多少人将她当做受害者给予基本的保护了呢?

好在,这种尴尬的状况将要被终结。近日,《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草案)》提请审议,在反家庭暴力法基础上作出细化规定,其中明确规定,目睹家暴的未成年人也是家暴受害人。

明确目睹家暴未成年人家暴受害人的身份,就要给予他们及时和必要的保护,这是对相关法律的完善,也是在提醒社会要给予这些以往被忽视的孩子更多关注与帮助。

家暴是家庭的不幸,也是严峻的社会问题。有人发现,家暴存在着代际传递的现象,是导致家暴久禁不绝的重要原因之一。家暴的代际传递,并非有什么“家暴基因”遗传,而是因为那些受伤害的未成年人没有得到及时的保护和帮助。以法律形式呈现家暴影响的隐蔽性和潜伏性,是切断家暴代际传递的有效方法之一。也因此,法律为目睹家暴的未成年人提供庇护,既是帮助这些家暴受害人走出心理阴影,避免他们成为“坏小孩”,也是在从根本上消除家暴衍生的社会问题,防止家暴的负面影响外溢的应然当然必然之举。

与此同时,还必须认识到,法律不是万能的,帮助目睹家暴未成年人,还需要社会大家庭给予的温暖与温情。至少在围观家暴事件时,要克制约束好言行表达,避免给这些也是家暴受害人的孩子造成更多伤害,否则,不仅要受到道德的谴责,更可能触犯法律。

编辑 董雯静

(作者:读特评论员 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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