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多名祸港黑手再被提讯

南方+
2020-07-30 13:23
摘要

黎智英涉及3案,共被控5罪,包括2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及3项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一旦罪成,每罪最高可囚5年,如果最终定罪超过1项,最高可共囚7年。

乱港头目、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等15名乱港分子,被控组织、参与或煽惑他人参与未经警方批准的集结,案件将于7月30日首次在区院法官席前提讯。据港媒报道,法官有可能会听取15名被告是否认罪。

黎智英涉及3案,共被控5罪,包括2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及3项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一旦罪成,每罪最高可囚5年,如果最终定罪超过1项,最高可共囚7年。

报道称,15名被告包括黎智英、香港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前主席杨森、何俊仁及前副主席单仲偕;现任及前任议员梁耀忠、梁国雄、李卓人、吴霭仪、何秀兰及区诺轩;香港“社民连”前主席吴文远、现任主席黄浩铭、“支联会”秘书蔡耀昌及“民阵”副召集人陈皓桓。4宗案件分别涉及去年8月18日、8月31日、10月1日和10月20日共4次游行案,黎智英涉及第1至第3次的游行案。

身背多项控罪,黎智英还不忘搞事,他7月23日在社交平台直播时,承认现在所谓的“街头抗争”很困难,但将目标对准香港立法会选举,他在直播中煽惑,若要“坚持抗争”,就需要将“战场”转移至立法会内。

编辑 秦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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