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汕检察院获评广东省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
深圳特区报记者 王森 通讯员 王沐/图
2022-12-02 09:44

记者从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日前,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表扬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工作,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检察院作为深圳上榜的三家检察院之一,获得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称号。

据了解,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内首个“飞地”基层检察院,挂牌两年多来,坚持小院努力办出大作为。近一年来,该院1人获评2021年“十大深汕政法先进典型”,《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检察院督促履行城市道路照明监管职责案 行政诉前检察建议书》入选2021年度广东省公益诉讼检察优秀法律文书,是深圳市唯一一篇入选文书。

据悉,深汕检察院打造出一批工作品牌,如培养青年干警的“有模有young”学习平台、“乡兴有检”检察业务品牌等,实现了基层党建、乡村振兴等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为主动融入深汕特别合作区建设发展大局,深汕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意见》,提出具体措施16条,制定《保障乡村振兴“1+4”文件》,明确一个框架协议和四个工作意见,以检察服务助力乡村振兴。

据介绍,深汕检察院下一步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和强基导向相统一,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不断夯实基层检察院发展基础,持续高质量推动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建设向纵深发展。

(原标题《深汕检察院获评广东省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

编辑 黄力雯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张雪松 三审 詹婉容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王森 通讯员 王沐/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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