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明“典”!深圳龙华区观湖街道开展校园普法活动

深圳特区报记者 方慕冰 通讯员 魏月逢
2022-11-07 20:19
摘要

与同学打篮球,不慎打到同学,需要赔偿吗?密室逃脱游戏中摔倒受伤,可以向密室经营者索赔吗?坐高铁遇到霸座,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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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司法所邀请专业律师走进辖区多个学校,为青少年学生开展“绿荫行动”系列普法活动,普及宣传《民法典》,培养青少年群体的法治思维,为青少年撑起司法保护“绿荫”。

11月2日,观湖街道司法所来到龙华区振能学校,给该校初中部260余名师生带来了一场律师“面对面”的学法活动。活动现场,通过普法微电影,启发青少年们对生活中常见的涉法事件展开思考;通过案例讲解、以案释法,让青少年们体会法律的严谨性;通过与律师互动,现场指导青少年们如何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日常矛盾。活动中,观湖街道司法所还为同学们发放了普法宣传页及《民法典》读本,让青少年们从小知法明“典”。

10月25日,观湖街道司法所携街道法律服务律师,为龙华区新田小学全校200余名师生开展了一堂普法课。观湖街道法律服务律师们讲解了新《民法典》中有关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等与青少年相关的法律条款,以及有关如何避免校园欺凌的方式方法,并邀请在场的小朋友们变身“小小普法员”,回家后将今天学到的法律知识、法律条款讲给父母听,让家长也了解相应法律法规,学习如何以法律为准绳保护好未成年人。

据悉,观湖街道“绿荫行动”系列普法活动是观湖街道专为未成年人设计的普法活动,通过普法讲座、普法微电影、趣味普法活动等形式,把普法教育送进学校,以青少年学生为支点,带动家长学法、用法,最终把司法保护的“绿荫”回馈到每一个青少年身上。

(原标题《“绿荫”守护!龙华区创新普法宣传保护未成年群体》)

编辑 李斌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范锦桦 三审 王平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方慕冰 通讯员 魏月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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