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上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前共9章、61条,经过本次修订,增至10章、共86条。该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法全面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不仅在总则中明确规定国家采取必要措施,促进男女平等,还在各章中不断丰富完善妇女权益保障的具体制度规定,确保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确保广大妇女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平等获得发展机遇、平等享有发展成果。
消除就业性别歧视
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对妇女的政治权利、人身和人格权益、文化教育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财产权益、婚姻家庭权益等各方面权益作出规定。在体现和落实全面保障的基础上,更加突出结合妇女自身特点和妇女工作实际,强调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考虑妇女的特殊需求,在医疗保健和健康检查、公共设施配建、生育服务保障、预防和处置性骚扰、消除就业性别歧视等诸多方面,根据妇女特点提供特殊保护。
同时,明确建立政府主导、各方协同、社会参与的保障妇女权益工作机制,从制定和实施妇女发展规划、提供经费保障、完善妇女发展状况统计调查制度、发展妇女卫生健康事业、消除就业性别歧视、预防和处置侵害妇女权益违法犯罪行为等各方面,完善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具体保障措施。
强调妇女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在完善人身和人格权益方面,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主要作出以下几点规定:
将第六章“人身权利”前移作为第三章,并将章名修改为“人身和人格权益”,突出人身和人格权益的重要地位。
强调妇女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强调禁止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规定医疗机构施行有关医疗活动时,应当尊重妇女本人意愿。
在禁止拐卖、绑架妇女的基础上,规定政府及有关部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发现报告和解救、安置、救助、关爱被拐卖、绑架的妇女等职责。
在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预防和处置性骚扰、性侵害制度机制。
规定住宿经营者应当加强安全保障措施,发现可能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媒体报道涉及妇女事件应当客观、适度,不得侵害妇女的人格权益。
加强婚恋交友关系中的妇女权益保障,扩大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
规定建立健全妇女健康服务体系、心理健康服务支持以及全生育周期系统保健制度,设立妇幼保健机构,定期为女职工安排健康检查,合理配备满足妇女需要的公共设施。
明确不得因产假哺乳限制女职工晋职晋级
在完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方面,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消除就业性别歧视,明确就业性别歧视的具体情形,将就业性别歧视纳入劳动保障监察范围。规定用人单位女职工权益保障相关责任,明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应当包含女职工权益保护相关内容。
同时完善生育保障,规定国家建立健全职工生育休假制度,明确用人单位对女职工的生育保障义务,要求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限制女职工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等。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精神,规定加强对贫困妇女、老龄妇女、残疾妇女等困难妇女的权益保障。
(原标题《通过!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促进男女平等》)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国庆的红漫过鹏城街巷,中秋的月挂在深圳湾的夜空,这个双节,不必复杂,只需一次简单的 “比心”,就能把对祖国的赤诚、对家人的思念,装进深圳的每一处风景里。无论你在深圳何处,用手势“比心”,让国庆、中秋元素入镜,拍一张照片、剪段创意短视频,或是写下拍照打卡图文攻略,带话题分享出来,让你对祖国的爱、对家人的情,被更多人看见! 【本期话题】#双节在深比心祖国# 【活动时间】即日起至10月8日 【活动奖励】优质内容可获得“深圳盒子”、读特客户端开屏展示机会
00:03
#读特小记者#小镇上的风景
乡间小路
01:04
俯瞰蚝乡湖公园 中摄在线(记者 黄建华)图为10月2日拍摄于蚝乡湖公园,该公园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画面中能看到公园内有大片葱郁的绿地、波光粼粼的湖水,周边分布着多样的建筑,远处林立着高楼大厦,整体呈现出自然景观与城市风貌相融合的景象,展现出独特的城市生态之美。 据了解, 公园以"碧城枢纽·蚝乡新生"为设计主题,通过整合湿地景观、人行景观桥、生态驳岸等技术,形成水湿地、水舞台、水生岛、水花园四大功能分区。建设中保留原沙井发电厂改造为文创展馆,设置蚝壳墙、蚝壳水迷宫等特色设施,成为展示千年蚝乡文化的重要载体。截至2024年,项目已获得美国建筑大师奖、香港城市设计协会年度大奖等国际奖项。#读特小记者#
【图片动态】
- 友情链接: 深圳新闻网
- 粤ICP备10228864号
-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0917号
- Copyright @1997-2023 深圳特区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