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宠物“抚养权”该归谁?
深法宣
2022-10-26 17:05

人生赢家分很多种,猫狗双全的便是其中一种。

在养宠文化兴起的当下,越来越多的人把宠物当成一种心灵寄托,宠物也成为了很多家庭的重要成员之一。

但这也带来一个问题,在婚内购买、抚养的宠物,离婚时该归谁所有?

在真实案例中,法院认为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饲养的宠物,应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但宠物是有生命的,且被赋予了情感角色,在实践中无法被当成财产进行实物分割。所以若夫妻离婚时无法达成共识,法院可能会综合考虑宠物的购买、日常照料、生活环境等因素,为宠物寻找更合适的“抚养”对象。

宠物作为“家庭成员”之一,在很多人心目中占据了很重要的地位,所以将心比心,在离婚时双方都想要获得“抚养权”并不稀奇。但爱不是占有,普法君建议,双方应当考量如何才能给予宠物更好的照顾,找到最优解决方案。

编辑 郑双喜 审核 刘杰 邹远先

(作者:深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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