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参与口腔种植体集中带量采购,确保四成以上相关医疗机构加入
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陈行 通讯员 粤医保
2022-09-28 22:41

为切实减轻群众种植牙负担、促进口腔种植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口腔种植体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预通知》(以下简称《预通知》)于近日发布,宣告广东医疗机构拟参与口腔种植体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预通知》明确,广东要高质量、高效率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参与种植体集采,确保各地区参加本次集采的医疗机构数(含民营)占开展种植牙服务医疗机构的比例应达40%以上,或本区域报送需求总量占上年度实际使用总量的比例达50%以上。

口腔种植体耗材集采受到全社会高度关注。根据《预通知》,参与集采的医疗机构范围,既与集中采购的以量换价能力高度相关,又与口腔种植专项治理措施落地后群众选择平价种植牙的医疗机构范围相关。所有开展口腔种植服务的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均应参加,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按定点协议要求参加,动员其他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参加。

《预通知》要求,要摸清医疗机构底数,各地医保部门要主动与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沟通,结合前期开展口腔种植收费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查登记的成果,获取辖区内所有开展口腔种植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名单,包括公立和非公立、医保定点和非医保定点等。各地医保部门还要逐一向所有开展种植牙服务的医疗机构进行政策宣讲,讲清政策要求和广大群众期盼,以及后续价格监管要求,并动员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口腔种植专项治理。

《预通知》还要求,预采购量填报工作开始后,各地医保部门要认真审核医疗机构种植体使用量,如实足量报送采购需求,按照专项治理文件要求,对种植体报量率不足上年度实际使用量90%的公立医疗机构进行约谈,可定向降低报量态度消极的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控高线。《预通知》强调,请大型民营连锁口腔医疗机构德伦口腔和同步齿科总部所在地的广州、深圳市医保部门切实负起责任,全力动员协调上述两个医疗机构参与集采并如实报量。

《预通知》显示,医疗机构是否参与集采,充分反映出其对响应国家政策和群众期盼的态度。各地医保部门要指导辖区内提供口腔种植服务的医疗机构,填写《医疗机构口腔种植专项治理相关事项确认书》,摸清医疗机构参与集采和接受全流程价格调控的意愿,不参加集采的须写明理由。各地医保部门要及时复核所属统筹地区的医疗机构数量、是否参与集采和全流程医疗服务价格调控情况,参与率不达标的要重新动员。

此外,10月15日前,各地医保部门要在官方网站醒目位置长期公布辖区内所有提供口腔种植服务的医疗机构名单(含地址),并突出注明是否有意愿参与集采、是否承诺响应全流程医疗服务价格调控等情况,引导群众选择就医。

(原标题《广东将参与口腔种植体集中带量采购,确保四成以上相关医疗机构加入》)

编辑 特区报-李斌审读 吴剑林审核 编辑-李怡天(客户端)
(作者: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陈行 通讯员 粤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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