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泄私愤报警谎称在市区内遭飞车抢劫,被抢走了价值两万五千元的金手链一条。接警后的深圳福田警方却高度重视该宗“劫案”,迅速出警处置。然而当民警到场后,报案人却早已离开且并不配合警方办案。经走访调查,民警发现男子所述“劫案”根本不存在,最终该名男子因“谎报案情”被福田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
7月11日18时许,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福田派出所接到一通报警电话,一名男子称自己刚刚遭遇抢劫:“两个男的从白色面包车上冲下来,抢走了我的金手链后,就坐车逃跑了!手链价值两万五千多元人民币……”
光天化日之下,竟然还有抢劫?这一报警电话引起了接警民警的高度重视,立即指派警力迅速赶往现场处置,并联系报警人了解情况。然而,民警匆匆忙忙赶到后,却没有看到报警人。其后,民警多次拨打电话联系报警人,均遭到报警人的恶语相向,不肯多说信息,也不肯露面。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民警通过走访调查和查看公共视频后发现,报警人所述被“抢劫”的情况并不属实。根据种种蛛丝马迹,民警初步怀疑报警人在“谎报案情”。
经分析研判,民警发现违法行为人陈某是某安保公司的一名员工。随后,民警立即与其联系,并开展法律宣讲工作。最终,陈某主动前来福田派出所投案自首,并交代了自己谎报案情的前后经过。
原来,违法行为人陈某之前在内地打工与人发生争执,额头被打伤,二人随后报警处理。然而,当地警方给出处理结果后,陈某却对处理结果心怀不满。
2019年12月,陈某来深打工。7月11日,正在工作的陈某感觉头部隐隐作痛,就联想起了“陈年往事”,萌生了“测试一下深圳警方”的念头,于是就有了开头那一幕。殊不知,正是这无知的举动,把自己送进了拘留所。
目前,违法行为人陈某因“谎报案情”被福田派出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
编辑 周宏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