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宝安庄边社区律师讲《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深法宣 通讯员 梁文创 李菲
2020-07-22 18:26
摘要

为扎实做好普及《民法典》宣传工作,从各层面掀起学习《民法典》的热潮,让《民法典》走进居民,引导居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为扎实做好普及《民法典》宣传工作,从各层面掀起学习《民法典》的热潮,让《民法典》走进居民,引导居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7月20日,宝安区庄边社区驻点律师张雪华律师为社区工作人员、社区居民开展了关于解读《民法典》婚姻家庭篇的法治宣传讲座。

张律师结合案例从结婚、婚姻登记、离婚、收养等几个方面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进行全面解读,对居民关注的亮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离婚冷静期”等问题着重解读。特别是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的第1174、1175条做了解读,这两款法条改变了人们的逆向思维。常言道“没有养爷爷的孙子”,可是在第1174法条里明确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法条第1175条也明确规定了兄弟姐妹之间的权利义务,更好的阐释了中华民族尊老爱幼、互敬互爱、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

通过本次宣传讲座,使居民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新邻域、新情况、新问题印象更深刻,让社区、婚姻调解工作人员心里有了底,从而更好开展调解工作,帮助、解决更多婚姻矛盾,促进家庭和睦也是为社区发展稳定提供保障。

编辑  周其丽

(作者:深法宣 通讯员 梁文创 李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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