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龙岗区吉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对辖区一处综合治理工程未采取措施防止粉尘污染的野蛮施工行为开出2000元罚单。
据了解,近日,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日常巡查至甘坑社区甘李五路边坡工地时,发现该边坡施工工地周边粉尘飞扬、空气质量较差,检查确认施工单位未采取降尘措施而导致粉尘污染市容环境。经执法人员调查确认该工地的工程项目是龙岗区11个关闭(废弃)石场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工程,但施工方在治理工程施工时并未按要求定时洒水,也没有配备足够的喷雾机与防尘网,致使周边环境扬尘严重。
现场,执法人员对施工方进行思想教育与法规宣传,要求施工方提高认识,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粉尘污染,并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9修正)》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目前,执法人员再次进行回头看时,该处工地已增设喷雾装置,裸露黄土已加盖防尘网等。
下一步,综合行政执法队将加大对此类违法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确保有效规范施工单位施工行为,竭力保护辖区环境空气质量。
编辑 刘春雨 审核 谭凤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