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经检测技术中心鉴定,深圳海关所属皇岗海关此前在货运入境渠道查获的两批货物为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共计7.13吨。目前,两起案件均已移交海关处置部门处理。
6月5日,南京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皇岗海关申报进口液晶显示板7.12吨;6月29日,日本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皇岗海关申报进口散热风扇10千克。经取样送检测机构鉴定,该两批次货物均为我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
深圳海关有关负责人表示,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进口属于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或者未经许可擅自进口限制进口的固体废物用作原料的,由海关责令退运该固体废物,并可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 周宏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