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好珠海市政府2022年重点工作和十件民生实事任务要求,有序推进珠海消防安全治理工作,近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印发实施《2022年推进安装简易消防设施、开设逃生窗口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细化分工,明确在5月至11月底期间,各区各有关部门应完成小型场所增设联网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设施、全市登记在册的居住类出租屋开设逃生窗的建设任务。
按照市政府印发的2022年重点工作和十件民生实事任务有关文件要求,今年,全市范围内的小型场所、出租屋、“三合一”场所等“小火亡人”易发、高发场所需增设联网式火灾探测报警装置和简易喷淋消防设施各3万个;同时,相关部门将推动全市登记在册的40万间居住类出租屋开设逃生窗口。
为此,《2022年推进安装简易消防设施、开设逃生窗口民生实事工作方案》对相关工作任务和进度作了具体安排:
推动小型场所增设联网式火灾探测报警器3万个。按任务分配,其中香洲区增设14000个、金湾区增设5000个、斗门区增设8000个、高新区增设2000个、鹤洲新区(筹)增设1000个。
推动全市登记在册的居住类出租屋(40万间)开设逃生窗口。按任务分配,其中香洲区150000间、金湾区98000间、斗门区112000间、高新区27000间、鹤洲新区(筹)13000间。
在相关工作进度安排上,方案明确,今年5月进入工作部署阶段,要求珠海各区政府(管委会)将增设联网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设施、开设逃生窗纳入年度民生实事工程和消防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结合辖区实际,在摸清各类场所底数基础上,科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建设任务推进表,明确各项任务责任、完成时限、安装建设标准等内容,统筹落实消防设施安装和逃生窗开设所需经费。
方案明确,5月至11月底为工作推进阶段,要求各区政府(管委会)以镇街为单元,按照“一区(村)一策”的要求,因地制宜、因场施策,对照《2022年珠海民生实事(简易消防设施、逃生窗口)建设标准》统筹开展辖区内增设联网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设施和开设逃生窗的民生实事工程,确保在11月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记者从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市消安办将联合市政府督查室,对照各区上报的相关工作方案和推进表,每季度定期对各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各区建设进度和存在问题,确保民生实事工程按期完成;12月底对相关工作总结验收,验收情况将计入各区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重点内容。
(原标题《珠海市消安委:11月底前珠海40万间居住类出租屋开设逃生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