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检察院携手区残联开展助残暖人心主题活动
晶报记者 刘钢 通讯员 梁华
2022-05-18 20:00

“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权益”是今年“全国助残日”的主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残障人士作为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其积极参与社会创造活动的热情应予以鼓励和支持,同时,其参与社会生活的各项权益更应加强保障。近日,为进一步推动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密切检群联系,光明区检察院坚持能动检察,坚定检察担当,主动联系光明区残联举行“检联携手 助爱无‘碍’”主题活动。

用心倾听需求,找准检察服务切入点

当日,光明区检察院与光明区残联举行光明区残疾人权益保障座谈会。会上,光明区残联办公室负责人陈俊同志介绍了光明区残联近年来的重点工作以及亮点工作。

光明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吕斌表示,光明区残联在残疾人权益保障做到了服务全覆盖,对困难群众提供了“vip服务”,确实是用爱心和真心扎实开展工作。光明区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在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生产、军人地位和权益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国有财产等法定领域积极稳妥拓展残疾人权益保障新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增强涉残疾人领域支持起诉检察监督力度,依法保障残障人士参与刑事诉讼活动的权利,联合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组织等多方力量,全方位保障残障人士合法权益。

光明区民政局民政服务中心主任党开颖表示,近年来,检察机关推动无障碍城市建设的成效有目共睹,光明区残联备受鼓舞。光明区民政局正稳步推进区级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期待未来与检察机关建立协作工作室,共同助力残疾人权益保护工作。

用情主动服务,推动暖企政策落地

会后,光明区检察院与光明区残联工作人员共同走访爱心企业,与企业负责人、员工举行座谈。企业负责人介绍了企业经营情况、员工在该企业的工作情况与企业对员工的福利待遇落实情况。

随后,光明区残联陈俊同志向企业解读了《深圳市促进残疾人就业办法》规定的惠企政策,根据企业实际运营情况,告知企业其可以申请而未申请领取的补贴和奖励,切实推动政策福利惠及企业。

光明区检察院检察人员向企业员工了解工作、生活情况以及法律服务需求,并表达公益诉讼检察对特殊群体的关心和关注,同时介绍了“八号检察建议”中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相关措施,实地查看企业生产环境,强调企业要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检察机关也会以检察职能角度助力企业安全合规经营。

用行办优实事,能动履职护航民生民利

据了解,光明区残联立足疫情防控大局,依托数字政府建设,联合各方力量,积极为困难群众打通医疗、就业、教育、生活的绿色通道,落实各项残疾人权益保障政策,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营造良好就业氛围,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扩大政府服务“无障碍”的覆盖面。

在此基础上,光明区检察院践行“立检为民”理念,严格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部署,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对辖区人行道、地铁站、公交站台、医院、文化体育场馆、住宅小区等公共场所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责,着重推动出行无障碍、信息无障碍和服务无障碍建设。

残疾人事业是春天的事业,需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各方面力量开展扶残助残活动。光明区检察院将更加努力践行检察官公共利益代表职责使命,紧盯群众“急难愁盼”开展各项检察监督工作,以积极的法治自觉强担当,携手多方力量共建公益保护“朋友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晶报)

编辑 汪新林


(作者:晶报记者 刘钢 通讯员 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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