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建局:加强疫情防控工作 压实安全管理责任
佛山日报
2022-04-07 12:55

佛山日报讯 记者宋世伟报道:4月7日,记者从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为守好守牢疫情防控防线,进一步做好佛山市房地产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日前市住建局已发出《关于加强房地产项目销售及中介服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疫情防控督查检查,而相关企业则要做好来访人员健康码核验和测温登记等相关防疫工作。

《通知》指出,各区要清醒认识当前复杂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压实主体责任和行业管理责任,督促企业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持防控策略不动摇,持之以恒落实落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同时,相关职能部门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销售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自查,认真查找防控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和方案预案,确保疫情防控各环节严丝合缝、不出纰漏。如若发现疫情风险的,不得隐瞒,要及时报告辖区防疫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积极配合防疫部门做好应对处置措施。

除了强化相关职能部门的疫情防控工作外,《通知》还要求开发企业销售场所、中介经纪服务门店等企业服务场所加强防疫措施,不仅明确要落实环境清洁消毒,严格按照公共场所卫生防疫要求,强化环境清洁、消毒及通风,确保疫情防控不留死角,还要求不得举办集中式宣传、营销等公众聚集活动。


《通知》要求开发企业销售场所、中介经纪服务门店等企业服务场所要加强消防通风等防疫措施。

其次,如若有来访人员,则要求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健康码核验、体温检测、来访登记。同时,一个销售人员每次只接待一组客户,不得安排两组以上客户同时参观样板间。

《通知》强调,销售现场须强化人员出入管理,集中设置出入口,安排专人在出入口进行健康码核验、体温检测、来访登记,严禁不符合防疫要求者进入销售现场。

同时,销售现场应配备足够的一次性防护口罩和消洗用品,督促来访人员做好自我防护措施,不佩戴口罩不得进入销售现场,在场期间不得摘除口罩。《通知》明确,销售现场要控制总人数,分批销售,减少人员聚集,保证自然对流通风,严格按照防疫部门要求做好销售现场环境卫生管理和消毒工作,做好场所防疫消杀记录。

近期,周边城市出现疫情反复现象,为加强企业员工防疫管理,《通知》要求企业必须做好员工每日体温检测并作记录,不佩戴口罩不得上岗,出现疑似症状者不得上岗。对于符合新冠疫苗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条件的员工,企业要及时督促落实“应接必接”,并对新入职人员及时开展查漏补种。

《通知》规定,企业要严格督促工作人员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及县(市、区),如有发生涉疫情地市人员返程的,须立即报告防疫部门,严格按照防疫部门要求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隔离等措施。同时,要做好工作人员家庭成员(含同住亲属、室友)健康状况监测,如有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及时到医疗机构诊治排查。

(原标题《佛山市住建局:加强疫情防控工作 压实安全管理责任》)

编辑 高原 审读 韩绍俊 审核 关越 郑蔚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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