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上午,光明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工作推进视频会,传达省人大、市人大有关执法检查会议精神。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汇报光明区工作进展情况,区有关单位就相关工作情况进行发言。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丽参加会议,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近年来,光明区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及配套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新制度和硬措施,专项行动实施最严格的环保标准,以最严格的处罚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21年光明区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均已实现,部分指标超额完成,其中大气、水环境质量超过考核目标,“无废城区”基础设施逐步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王丽表示,要提高政治站位,从人民的利益出发,高度重视此次执法检查工作;要突出法律法规实施总体情况、政府法定职责落实情况、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推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要加强宣传,深入基层一线,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吸引群众积极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来源:宝安日报·光明新闻)
编辑 李依林 审核 汪新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