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延发工资、裁员合理吗?深圳律协发布涉疫劳动用工合规操作指引

深圳特区报记者 林清容
2022-03-30 11:37
摘要

为助企业纾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3月29日,深圳市律师协会举行线上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劳动用工合规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为助企业纾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3月29日,深圳市律师协会举行线上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劳动用工合规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据悉,该《指引》回答了80个疫情之下常见的劳动法问题及相关劳动用工合规管理实务问题,依据权威,内容务实实用、专业精细,指引性强,企业和市民可在线免费领取。

据介绍,该《指引》由13名经验丰富的劳动法律师组成编写小组编写,篇幅近4万字,采取“观点+依据+说明”的写法,让读者既能一目了然地知悉《指引》的观点,又能清楚了解观点所依据的相关规定。

内容涵盖了新冠疫情下员工招聘,停工、用工管理,员工休息休假与工资支付,特殊劳动者如女职工、医护人员、从事疫情防治工作的劳动者、志愿者等在疫情期间的保护规定,以及由于疫情引起的劳动合同变更与解除问题,用人单位根据疫情状况如何进行规章制度的优化完善,以及疫情之下劳动争议的处理问题。疫情下劳动关系可能涉及的主要方面都有所涉及,较为全面和具体。

深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杨逍介绍,该《指引》以疫情后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将疫情期间所涉各类劳动用工常见问题进行了分类和总结,依据我国法律规范、宣传防疫政策及规定,以帮助企业和劳动者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为导向。

据悉,深圳市律师协会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深圳律协”、官网同步发布该《指引》全文,广大市民、企业可通过相关网址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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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问答:

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能否以疫情为由进行经济性裁员,如果劳动者被裁,能否获得补偿?

深圳律协劳动法律专业委主任彭湃律师:用人单位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可以与劳动者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变更劳动合同,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如双方未能协商一致,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因此,建议在疫情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注重协商,相互理解和包容,共担责任,共渡难关,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原标题:《因疫情延发工资、裁员合理吗?深圳律协发布涉疫劳动用工合规操作指引》)


编辑 特区报-刘彦审读 刘春生审核 特区报-张雪松,新闻网-曹亮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林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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