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法丨顶替他人做核酸?双方均被罚!
深圳法宣号
2022-03-23 21:40

核酸人,核酸魂,不做核酸出不了门。

要问深圳人最近这段时间在坚持做的事情都有哪些,核酸检测必属于其中一项。

但全民抗疫的过程中,也少不了有一些动了“歪心思”的人。在已有政策要求市民参与核酸检测的前提下,但偏偏有人拒不执行,甚至找他人顶替自己做核酸……

以身试法的他们,将会面临什么处罚?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

无论是拒不参与核酸检测,还是顶替他人做核酸,都将被依照上述法条追究责任!

每个人都应该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同时,也不为社会添乱!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人人负责。

(本系列漫画为深圳法宣号原创,转载请注明来源,侵权必究)

编辑 洪鹏辉 审核 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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