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物业管理信息平台正式启用

读特记者 窦延文
2020-07-09 17:26
摘要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市物业管理平台旨在为政府各级物业监管部门、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及业主组织打造一个信息公开、数据共享、事项办理、通知发布、交流沟通、消息反馈的平台

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深圳市物业管理信息平台正式启用于7月6日正式启用,同时,全市物业小区信息公开系统一并启动上线。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市物业管理平台旨在为政府各级物业监管部门、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及业主组织打造一个信息公开、数据共享、事项办理、通知发布、交流沟通、消息反馈的平台。平台服务功能主要包括: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备案、安全在线检查、统计申报、通知发布、微信投票、业主满意度评价、物业小区信息公开、数据共享银行公示、诚信信息申报与公开、专业能力测评等。目前物业小区信息公开系统随市物业管理平台启动一并上线,其他功能模块将根据系统开发而陆续启用。

据悉,该平台包括移动端“深圳市物业管理公众服务”公众号(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公众号)和PC端。

物业管理公众号登录方式为:打开“微信”APP,搜索“深圳市物业管理公众服务”公众号并关注。根据工作需求选择各相关功能模块,如已有物业平台账号的,点击功能模块图标即可进入操作界面;如没有该平台账号的,根据屏幕提示完成账号注册。

市物业管理信息平台PC端登录方式为:通过电脑中的网页浏览器,打开网址https://zjj.sz.gov.cn/szwyweb,(或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点开“政务服务”并在“服务主题”下方点击“物业专项服务”,随后在物业专项服务主页点击“物业监管系统”跳转)录入账号密码后登录。如尚未注册账户的,根据网页提示在“广东省统一身份平台”(以下简称省身份平台)完成账号注册后,使用该账号再进行登录。根据系统要求,物业企业账号(法人账号)必须通过省身份平台四级(原L2级)核验才能使用系统相关功能,用户登陆后可自行点击名称头像下的“账户管理”完善实名核验信息。

其中,2020年2月以来,在物业公众号上通过“疫情防控补贴”开展了相关业务的区住房建设部门、街道办、社区工作站、物业服务企业工作人员,可直接使用物业管理公众号相应功能模块,并凭对应的省身份平台原账号密码可直接登录市物业管理平台PC端。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全面推进物业小区信息公开工作,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要高度重视物业小区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地公开物业管理区域、日常物业服务、业主共有资金等相关信息。各区住房建设部门应引导、指导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开展小区信息公开工作,对于信息公开不到位、不及时的公开主体,要根据有关规定提出整改要求或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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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期上线系统模块的简介

1、权限管理系统

权限管理系统是平台众多功能模块的基础,主要用于管理平台用户的名录和权限。目前权限管理系统的用户可拥有的操作权限包括:信息公开、业主评价、安全检查、通知发布、报表统计、诚信管理、疫情补贴等。用户可拥有一个或多个模块的操作权限,相关模块的具体功能操作需随系统开发而陆续启用。

2、项目管理系统

项目管理系统是物业管理区域(以下简称物业项目)基本数据采集模块。物业项目是本平台连接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的关键性信息。为了保证物业项目信息管理的一致性、准确性,市物业管理平台对于物业项目采用统一来源、标准化、规范化的管理模式。统一来源即指,各用户在各功能模块中办理涉及物业项目信息的业务时,只能通过项目名称关键字、宗地号等信息搜索并选择物业项目,而不能新增、修改、删除物业项目。如数据库中没有所需项目时,由物业服务企业通过项目的管理功能模块发起项目新增功能。新增项目经平台管理员审核通过后,相关信息即并入数据库。标准化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在新增项目时,应按照系统要求填写相关数据、提交相应的佐证材料。规范化是指物业项目信息发生变更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及时对相关数据进行维护。

3、信息公开系统

信息公开系统为物业项目经理和小区业主委员会落实《条例》规定公开相关小区信息的义务提供小区信息公开平台,小区信息公开统计情况将记入诚信信息。目前该系统实现的功能有:一是街道办事处、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深圳市物业小区信息公开指引》发起信息公示;二是以年为周期,统计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相关用户可查看自己权限内的信息公开统计及具体公开情况。

编辑 程思玮

(作者:读特记者 窦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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