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复工复产要做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手抓”
2022-03-19 18:05

致盐田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工贸企业:

按照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已实现社会面动态清零的盐田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等五区生产经营单位恢复正常生产,请上述区所在工贸企业复工复产前重点落实以下安全措施:

1. 持续压实疫情防控措施

目前疫情传染风险依然较大,企业(园区)复产前要查实员工24小时核酸码后再组织员工返岗,居住在五区外(未实现动态清零的六区)的员工暂不返岗,已返岗员工非必要不前往六区。特别提醒,企业要继续加强生产车间、电梯、食堂、宿舍等重点场所部位的防疫消杀,如使用酒精进行消杀的要注意场所通风和防火,尽量以擦拭代替喷洒方式。

2.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企业复工复产前要组织全厂开展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后再复产。特别提醒,设备设施重新运行前要进行试车调试,确保平稳后再投入运行。遇设备设施故障的,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检维修,检维修过程中对设备开关挂牌上锁,确保杜绝违章操作和冒险作业。重点检查因疫情防控关闭的防火门、消防通道等,要及时打开、保持畅通、严禁堵塞。

3. 抓实高风险行业领域安全管理

粉尘涉爆企业要重点加强集尘设备、涉粉岗位的安全检查,严格落实粉尘清扫制度。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前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等七个不准要求。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规范,严禁在储存场所进行分装作业。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3月18日

编辑 昌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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