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3月7日10时起自香港入境旅客所持核酸检测报告需符合这些要求

深圳口岸发布
2022-03-06 10:29
收录于专题:深圳抗疫进行时
摘要

3月6日,深圳口岸发布关于规范自香港入境旅客所持核酸检测报告有关要求的通告。

3月6日,深圳口岸发布关于规范自香港入境旅客所持核酸检测报告有关要求的通告。

各位旅客: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快粤港两地通关效率,自3月7日10时起,自香港入境旅客所持核酸检测报告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核酸检测报告的出具部门必须是粤港认可的33家香港定点核酸检测机构(名单见附件);

二、核酸检测报告上必须注明采样方式,且采样方式必须是鼻咽拭子或鼻腔咽喉混合拭子;

三、核酸检测报告上必须注明采样时间,旅客通关时间为采样时间以后48小时之内

请旅客务必对照以上要求,提前做好相关资料准备。感谢您的配合!

附件:粤港认可的33家香港定点核酸检测机构名单

深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办

2022年3月6日

附件.粤港认可的33家香港定点核酸检测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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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规范自香港入境旅客所持核酸检测报告有关要求的通告》)

编辑 编辑-张玉洁(客户端)审读 刘春生审核 冻结-党毅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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