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广告内容低俗“辣眼睛”,涉事企业被立案调查
深圳特区报记者 何泳 通讯员 吴钧
2022-03-01 21:41

近日,深圳不少居民住宅小区和商业楼宇电梯与大堂的“分众传媒”广告框平面及视频广告里出现Ulike脱毛仪女星与“没有蓝宝石,我不脱”同框的画面和内容,在网络上引发关注。获悉情况后,2月18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初步调查结果显示该广告由“上海定向广告传播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发布,其广告语“没有蓝宝石,我不脱”涉嫌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目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案调查,相关违法线索移交涉事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截至2月20日,相关视频广告已被责令整改。

涉事广告公司已被立案查处

相关电梯广告被要求全部整改

经调查,该Ulike脱毛仪广告语“没有蓝宝石 我不脱”为上海定向广告传播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发布,该公司隶属分众传媒,该脱毛仪广告通过楼宇电视、框架海报、智能屏三种方式在福田、南山、罗湖、宝安、龙华、龙岗、光明七个区进行发布,发布Ulike广告的楼宇电视共1047个,框架海报共308个,智能屏共218个,最早发布时间是2022年2月7日。

调查结果显示,“没有蓝宝石 我不脱”的广告语涉嫌违反《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规定。《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该公司立案调查,责令涉事广告公司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进行立即整改。

组织制定深圳市电梯广告投放地方标准

近年来,随着经济高速发展,作为出行保障的电梯数量增速迅猛。据统计,截至2021年底,深圳市电梯总数已突破18万台,数量居全国大中城市第四位。随着电梯数量的激增,电梯作为市民垂直出行的场所,企业关注到了在电梯空间投播广告的商业价值,一些小区的电梯等公共设施已经成为广告商争夺的领地。而电梯广告的持续扩张和其巨大的利益空间,也为行业乱象的生长提供了土壤。其中,电梯广告涉成人、软色情、低俗的内容,对未成年人价值观的错误引导,恶俗扰民的表现形式,以及破坏环境的张贴,引起市民广泛讨论和深圳各级党政部门的高度关注。

针对电梯广告乱象,深圳市已部署开展电梯广告乱象治理专项治理行动,针对这些现象,以及对电梯广告责任主体的认定等问题,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部署,正在会同宣传、住房建设等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加强电梯广告内容监测,查处打击违法违规电梯广告行为,规范深圳电梯广告投放,从源头提升电梯广告管理水平。

针对电梯广告缺乏规范管理的现状,并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在研究制订电梯广告发布地方标准。目前,正在通过发布问卷调查、网络留言等方式,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市民对深圳电梯乱象的意见建议,以及对监管部门治理方式的期待与看法,并将根据市民建议和实际摸排情况,会同宣传、住房建设等部门,组织制定深圳市电梯广告投放地方标准,进一步加强电梯广告内容审核,从源头堵塞违法和不良广告发布,保证电梯广告内容合法、管理规范。

(原标题《电梯广告内容低俗“辣眼睛”  涉事企业被立案调查》)

编辑 吴徐美审读 吴剑林审核 冻结-党毅浩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何泳 通讯员 吴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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