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公积金新政:本科以上毕业生可全额提取用于租房

南方 +
2022-03-01 13:13
摘要

同时,为更好满足群众合理住房需求,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高在中山市购买首套或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一名缴存人由现行40万元调整至50万元,两名或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由现行80万元调整至90万元

当前,中山正在积极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战略布局,持续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为打造“美丽中山 投资热土”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如何让各类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解决好人才普遍关注的住房问题尤为关键。针对大学毕业生在就业初期租房压力大的问题,即日(3月1日)起中山将实施新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支持政策。

据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为持续加大住房公积金对人才安居保障的扶持力度,出台对新就业毕业生住房公积金提取支持政策,自2022年3月1日起,在中山市无房产且工作并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或以上的(状态为正常)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可申请每月全额提取其月缴存额用于租房支出,每次提取后账户内须保留至少100元的余额,自申请之日起两年内可享受本提取政策。

同时,为更好满足群众合理住房需求,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高在中山市购买首套或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一名缴存人由现行40万元调整至50万元,两名或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由现行80万元调整至90万元。贷款额度调整后,目前实施的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优惠政策所对应最高贷款额度也相应提高。

(原标题《中山公积金新政:本科以上毕业生可全额提取用于租房》)

编辑 特区报-王子烨审读 吴剑林审核 特区报-张雪松,新闻网-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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