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驻港公署调整旅行证办理业务

外交部驻香港特派员公署微信公号
2022-01-21 21:21
摘要

如申请人为未成年人,其法定监护人也须提供在香港长期居住的有效签注材料。

外交部驻港公署关于调整旅行证办理业务的通知

当前,新冠疫情仍在全球范围内传播蔓延,为减少跨境人员流动,避免申请人长途奔波,保障申请人健康安全,经外交部与国家移民管理局协商,外交部驻港公署旅行证办理业务将做如下调整:

一、自2022年1月29日起,居住在中国内地的旅行证申请人,无需专门出境到公署申办旅行证,可径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咨询办证事宜,公署不再受理非常住在香港申请人的旅行证申请。

二、因就业、投资、就读及其他原因在香港长期居住的申请人可继续向公署申请办理旅行证换发、补发业务,申请人须提供在香港长期居住的有效签注材料,如申请人为未成年人,其法定监护人也须提供在香港长期居住的有效签注材料。具体请通过咨询邮箱fmcozgzj_hk@mfa.gov.cn和咨询电话:+852-34132404(接听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进行咨询。

外交部驻港公署将于2022年1月29日起停止使用“海外申请护照在线预约系统”,同日启用“中国领事”APP护照、旅行证在线办理功能,符合旅行证申办条件的可通过“中国领事”APP在线申请办理。

外交部驻港公署领事部

2022年1月21日

(原标题《外交部驻港公署调整旅行证办理业务》) 

编辑 特区报-连博审读 吴剑林审核 冻结-党毅浩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