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区政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1月21日表示,自24日零时起,允许民用飞机由内地以外地区搭载乘客前来澳门。
此前,根据澳门特区政府卫生局第009/A/SS/2022号公告,自2022年1月9日零时起至1月23日23时59分期间,禁止民用飞机由内地以外地区搭载乘客前来澳门,此一措施于1月23日23时59分结束。
应变协调中心表示,由内地以外地区来澳的人士仍须遵守现行各项核酸及接种新冠疫苗的要求。旅客由国外及地区前往澳门的直航飞机或联程航班第一程飞机乘机前按以下规定:
由极高风险国家和地区出发的人士,须出示5日内每次相隔至少24小时、连续3次新冠病毒核酸测试阴性结果的证明,入境澳门后须接受28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由其他国外和地区出发的人士,其核酸测试阴性结果的证明须为48小时内采样,入境澳门后须接受21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2岁或以上人士,须出示新冠疫苗至少完成初种系列接种后14天且最后一剂须为7个月内的证明。
应变协调中心提醒,若未能出示上述的证明,就须出示不适合或不能接种的医生证明,而有关证明须为国际旅行用途者。
(原标题:《24日零时起,允许民用飞机由内地以外地区搭载乘客前往澳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