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降低窗口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病毒传播风险,保障辖区办事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1月7日下午,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发布疫情期间办事须知,温馨提示广大办事人员办理业务时遵守以下事项:
一、请所有前来大厅的办事人员在大厅正门入口处出示行程码,扫场所码登记,并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进入大厅。近期如曾前往布吉、吉华、坂田、南湾街道等地区的办事人员请按照大厅工作人员指引进行信息填报;如驾车前来大厅办事,请在停车场出入口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并接受工作人员测温。
二、若行程码上带*号的或曾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的,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佩戴口罩或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不得进入大厅;健康码异常、行程码异常或存在其他不适宜进入大厅情况的,不得委托他人进入大厅递送资料或办理业务。
三、进入大厅时,请全程佩戴口罩,切勿聚集;在排队取号、办事时严格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在等候就坐时请尽量保持隔位就坐。
四、倡导办事人员优先选择广东政务服务网、“i深圳”App等途径进行网上办理和邮寄办理;办理商事登记业务,建议选择全流程网上办理,如确需在大厅办理商事登记业务,请提前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预约;另外,建议前往就近的24小时自助政务服务区进行自助办理。
五、如上级部门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以上级防疫政策为准,区大厅疫情防控措施也将按照上级部署进行动态调整。
实习编辑 李依林 审核 刘春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