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依法经营意识,坪山开展《民法典》“进企业”第一课宣讲
深法宣 通讯员 常爱旻
2020-07-01 18:40
收录于专题:民法典宣传

为切实做好《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7月1日下午,坪山区司法局、坪山区普法办、坪山区律工委专门组织坪山区《民法典》党员讲师在洲明科技园开展《民法典》进企业第一课宣讲活动,坪山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副部长、二级检察官林加亮讲师以及坪山区律工委副主任、广东法牛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茂淑讲师进行宣讲。坪山区司法局副局长钟远平、坪山区普法办及洲明科技园相关负责人、员工100余名参加活动。

钟远平副局长首先对《民法典》进企业的系列活动作工作部署,并就民法典解读宣讲学习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新法解读突出一个“准”。针对《民法典》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附则七编分别开展专题讲座,解读《民法典》涉企有关条款。二是以案释法突出一个“实”。结合相关的纠纷典型案例和涉企案例,在宣讲过程中通过模拟法庭等多种方式,为企业法治建设和员工个人提出实实在在法律建议。三是讨论交流突出一个“用”。宣讲现场组织专题讨论交流,结合企业工作实际,开展企业法治体检工作,做好企业法治文化建设。

随后,林加亮讲师带领大家以公益诉讼视角看《民法典》,了解《民法典》的变化历程,针对《民法典》第九条绿色原则深入展开讲解,随后李茂淑讲师从《民法典》在日常个人生活的案例运用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在活动最后的提问环节,讲师们就企业员工提出的法律问题逐一进行了解答。企业负责人表示:“这次宣传活动非常有意义,不仅让员工们对《民法典》有了更深的了解和认识,同时也让我们企业经营者懂得了《民法典》是我们权利的“保障书”,帮助我们提高法治观念和依法经营的意识。”

下一步,坪山区司法局将继续以党建为引领,统筹好坪山区《民法典》宣讲团,做到常态宣传与集中宣传、宣传与实践相结合,继续开展《民法典》宣讲“五进”活动,形成全方位的宣传氛围,助力推动《民法典》实施进程。

编辑  周其丽

(作者:深法宣 通讯员 常爱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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