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析聚讼纷纭的熙宁新政
袁乐琼
2021-12-18 10:13

《宋代中国的改革:王安石及其新政》 刘子健 著 张钰翰 译 上海人民出版社·文景 2022年1月版

今年适逢王安石1000年华诞。近1000年来,关于王安石其人与他主持的轰轰烈烈的“大变法”的争议从未停止。也正是在今年,海外宋史学界领军人物刘子健出版于62年前的英文专著《宋代中国的改革:王安石及其新政》中文版首度译介面世。当历史的焦距拉长到1000年的超长距离,刘子健作为史学名家的慧眼卓识,为今日的我们拨开历史迷雾,剖析聚讼纷纭的熙宁新政提供了难能可贵的视角。

与大量研究王安石新政的专著往往将笔墨过多聚焦于具体的变法举措不同,刘子健则从不铺张不必要的细节,于20世纪50年代便独辟蹊径地站在士大夫政治的角度展开研究,可谓首开风气。他将新政分为变法(变法启动到宋神宗王安石君臣相继去世,1069-1085年)、反变法(元祐更化,1085-1093年)、后变法(宋哲宗亲政到宋徽宗禅位,1093-1125年)三个时期,希望在动态的政治演进图景中彰显新政的诸多面相。

经过唐宋之际的社会变迁,科举入仕的士大夫官僚彻底取代了门阀出身的贵族官僚,成为官僚政体中统治阶层的精英主体。至神宗即位之际,国家积弊日深,改革已刻不容缓。宋神宗与王安石都渴望开展釜底抽薪的彻底改革,以期使国家一劳永逸地走上正轨。而推行变法的过程,则暴露出北宋士大夫执政的一个致命缺陷,即官僚群体中未能形成一种谋求共识和妥协的议事规则,缺乏深入的政治对话以探索双方都可接受的折中方案,而倾向于形成水火不容的党派纷争。由王安石领导的南方变法派和激烈反对新政的北方保守主义者之间冲突的根源,在于他们政治理论的分歧。为了克服反对意见,王安石不得不依赖宋神宗的倾力支持。熙宁二月(1069),三司条例司成立,实为为了变法而特增的机构,易言之,即发号施令的总部,争议最烈的青苗、募役法皆从此出。这是王安石在神宗全力支持下独断独行的所在,人事的安排也由他一人全权做主,王安石实际上获得了“非常相权”,权柄之重远超从前。

王安石如此坚信自己政策的正确性,坚决地将反对募役法及其他新政举措的官员逐出中央政府。有一次他对神宗说,有才者若妨碍朝廷,“宁用寻常人不为梗者”。为了减少变法阻力,王安石将自己坚定的盟友安排进变法总部。在政策执行上,王安石主要依赖吕惠卿与曾布,而此二人在刘子健的官僚分类中,正是属于仕进型。仕进型官僚现实地将仕途进取置于其他价值之上,他们的政治原则或多或少从属于他们在政治上的权宜之计。此外,章惇和王子韶亦曾担任三司条例官。章惇实际上具有弄权型官僚的倾向,而王子韶外号“衙内钻”,是一个巴结权要,精于钻营之辈,苏辙与其共事条例司时,亲见其“谄事王安石”,深为不齿。

由于缺乏妥协的机制,无论是变法派还是反变法派,都缺乏必要的灵活度,确定了的事情就不能更张,即使是从一线传递上来的反对意见,在变法者眼中,也成为政敌为了诋毁自己而罗织的证据,陷入斗争思维而不能自拔。变法的广泛性大大增强了派系斗争的激烈程度。派系不再是一个选择的问题,而是一个迫于形势的事实。当司马光当政之后,大多数的新政不是被废止就是被彻底修改,完全不考虑其中的优点,也不顾及恢复许多旧措施的后果。这样的做法中无疑包含了强烈的报复性情绪。保守主义者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罢免新政支持者,并代之以自己一派的支持者,任人唯私变得更加广泛。至于到了蔡京掌权的后变法时期,虽然大部分变法重新付诸实施,但已完全丧失了王安石的理想主义初衷,改革精神化为乌有,道德上毫无顾忌,贪赃枉法肆意公行。官僚体制的堕落,随之而来的即是帝国的崩溃。此外,王安石改革科举的举措,也使得官僚群体的同一性大大增强。

在研究全过程中,刘子健始终彰显王安石作为官僚理想主义者的那一面相。王安石的理想主义,便是“以一个在专业性上训练有素、在行政上控制良好的官僚体系作为实现儒家的道德社会的主要手段”;为了实现这一理想,王安石以“制度的改革者”的理念与气魄倾力推行新政。刘子健认为,“在强调功利主义治国才能、官僚体制、政府体制方面,王安石即使不够伟大,也确实杰出”。与此同时,刘子健也非常敏锐地指出,王安石的理想主义“基本上是官僚主义的”,而这种官僚主义只能依附在君主集权上。王安石最终失去了“得君行道”的倾力支持,他的新政也无法“从官僚群体获得足够强大的支持”。从变法,至反变法,再至后变法,这种困境不断累积与增长,与王安石的预设南辕北辙。

(原标题《剖析聚讼纷纭的熙宁新政》)

编辑 编辑-黄小菊(客户端)审读 吴剑林审核 特区报-张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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