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全面推行林长制,首设“双总林长”责任制
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李竹 见习记者 陈行
2021-12-15 21:50

12月1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根据《实施意见》,广东将力争到2021年底,全面建立区域与自然生态系统相结合的省市县镇村五级林长体系。目前,广东全省已有13个地级市和46个县(市、区)印发实施(工作)方案,明确由地方党政一把手分别任第一林长和林长,并落实各级财政资金1.06亿元,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广东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林业局局长陈俊光在会上表示,广东作为“七山一水二分田”的林业大省,现有森林面积1.58亿亩,林业产业总产值8219亿元,连续12年位居全国第一。然而,广东森林资源依然总量不足、发展不平衡,个别地方还面临着森林资源质量不高、管护机构不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不活、生态服务功能欠缺等难题。全面推行林长制,将从根本上解决保护发展林草资源力度不够、责任不实等问题,对构建粤港澳大湾区生态安全新格局、建设高质量绿美广东具有重要意义。

陈俊光介绍,广东将在全国首推设立“双总林长”。“双总林长”即由广东省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第一总林长、广东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总林长。“将林草工作上升为党政一把手来管理,实行一把手责任制,这是前所未有的。”而在华南农业大学教授陈世清看来,“双总林长”等制度的落实,就是要通过压实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责任,实现林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

记者在会上获悉,早在2019年8月,广州增城、韶关翁源、梅州平远和茂名化州4个县(市、区)便尝试开展林长制试点,探索建立县镇村三级林长体系。其中,梅州市更是率先完成全市市县镇村四级林长体系建立,走在全省前列。梅州市委常委、副市长曾永祥在介绍梅州试点工作所取得的积极成效时表示,其在顶层设计、机制构建、科技赋能等方面重点突破,共有各级林长8639人,已落实责任面积1784.15万亩,实现100%全覆盖。

截至目前,广东已有13个地级市印发了实施(工作)方案,设立各级林长31451名,聘用护林员31972名,落实各级监管员14038名。

同时,《实施意见》指出,到2025年,广东将基本建立高质量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体系、现代林业产业体系、生态文化体系,每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全省森林覆盖率达58.9%、森林蓄积量达6.2亿立方米。

(原标题《广东全面推行林长制,首设“双总林长”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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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李竹 见习记者 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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