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处罚13家拒收现金单位,罚金从1000元至50万不等
@中国新闻网
2021-11-30 17:05

@中国新闻网 11月30日消息,日前,央行公布2021年第三季度对13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1000元至50万元人民币不等,包括交通、水电等公共服务机构以及大型商超、景区、停车场、保险公司等。

央行指出,遇到使用人民币现金支付受阻或受到排斥、歧视等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消费者可通过拨打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热线、就近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反馈等方式,及时向人民银行反映。此外,对于故意毁损人民币、银行业金融机构未按要求收兑或对外支付不宜流通人民币等行为,公众可积极主动向人民银行、公安部门投诉举报。

(原标题《央行处罚13家拒收现金单位,罚金从1000元至50万不等》)

编辑 (冻结)董雯静审读 冻结-党毅浩,编辑-范锦桦(客户端)审核 韩绍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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