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10日公布,一名男子涉嫌于“修例风波”期间在太子地铁站内破坏设施,被控“暴动”“刑事毁坏”等5项罪名。案件10日在香港区域法院审理,法官裁定被告“暴动”罪成,判囚3年4个月。
案情显示,2019年8月31日,大批示威者于旺角及太子地铁站内参与暴动。期间一名20岁男子在站内破坏设施,被警方即场拘捕。其后,该名男子被控5项罪名,其中包括2项“暴动”罪及“刑事毁坏”“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和“普通袭击”罪。
早前,被告承认2项“暴动”罪,案件10日在区域法院审理,法官裁定被告“暴动”罪成,其余3项控罪则存档法庭,被告被判处监禁3年4个月。
法官在宣判时指出,被告与示威者肆意破坏港铁控制室,漠视法纪、破坏公众安宁。被告亦有挑衅乘客,角色相当主动,是属于前线犯案者,须判处阻吓性刑罚。
(原题《涉“修例风波”破坏地铁设施 香港男子被判囚3年4个月》)